暴雨中當事人代表兩次給執行法官送傘

法律 政法 社會 項城市人民法院 2017-06-11

作者:耿賀華

暴雨中當事人代表兩次給執行法官送傘

暴雨中當事人代表兩次給執行法官送傘

暴雨中當事人代表兩次給執行法官送傘

“沒想到星期天又下著這麼大的雨、項城法院組織這麼多幹警還在執行,趕緊撐上雨傘,小心淋雨著了涼”。項城市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有限公司副經理馬豔緊緊握住項城法院執行局局長吳玉東的手,激動地說。

6月10日早上5點,天氣雖然下著大雨,項城法院“夏季雷霆”執行行動按照執行預案按時進行。上午10點左右,當集中執行車隊行至項城市正泰路,參戰幹警冒著大雨下車準備圍堵抓捕乘坐公交車的被執行人劉某某時,項城市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有限公司副經理馬豔帶著20多把雨傘,來到正在冒雨執行的幹警面前,為幹警撐上雨傘。

項城市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有限公司與被告王某借貸糾紛一案,法院判決後,王某拒不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王某長期外出躲避執行。執行法官得知王某在家的消息後,冒雨將王某抓獲。王某的妻子及時與銀行聯繫協商還款事宜。

公司經理得知此情後,想到冒雨執行的法官,及時委託安排副經理馬豔購買了雨傘。馬經理經與執行法官聯繫,開車追趕了近5公里才見到執行車隊。

“想著帶20多把雨傘足用了,沒有想到法院組織這麼龐大的集中執行隊伍。”馬經理感慨地說。上午11時,馬經理再次帶著20把雨傘來到法院,將雨傘交給執行局吳局長及執行幹警,以表達敬佩和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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