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留“碼” 廣元“1+4”確保刑事訴訟大宗涉案財物案結物清

法律 刑法 投資 軟件 廣元法治網 廣元法治網 2017-10-28

10月26日下午,廣元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馮安富專程前往廣元市刑事訴訟大宗涉案財物集中保管中心調研,查看刑事訴訟大宗涉案財物集中保管中心運行情況,對刑事訴訟涉案財物集中保管有關情況進行再安排再部署。

出入留“碼” 廣元“1+4”確保刑事訴訟大宗涉案財物案結物清

廣元市刑事訴訟大宗涉案財物集中保管中心佔地面積8000平方米,總投資近400萬元,設有普通物品、大件物品,機動車非機動車、特殊物品以及貴重物品五大類別,共有廣元市本級(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以及利州、昭化、朝天、經開區的“1+4”五大存放區域4808個存放位。該保管中心接件處配備二維碼掃描器,實行電腦智能盤庫。在廣元市委政法委的指導下,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廣元市刑事訴訟大宗涉案財物集中保管中心內部場所日前已建成並投入使用,做到刑事涉案財物隨案同步移送、一案一賬、一物一卡、賬實相符,改變了過去辦案部門、辦案人員自行保管涉案財物的狀況,真正實現了管辦分離,有利於物隨案走、案結物清。

出入留“碼” 廣元“1+4”確保刑事訴訟大宗涉案財物案結物清

馮安富在座談會上指出,省委、市委將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處置納入司法體制改革,規範涉案財物管理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重要支撐環節,要持之以恆,善始善終地抓好此項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市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走在全省前列,受到省委政法委以及省級有關部門肯定。

馮安富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軟件等配套設施建設力度,儘快全面投入使用,發揮好保管中心的應有作用;要強化培訓,規範運行;要確保絕對安全,做好登記安檢和安全目標考核工作,讓過程管理、監督與服務質量掛鉤,力爭年底前完成涉案財物集中保管60%,春節前實現涉案財物集中保管達90%以上。

四川法制報記者田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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