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 環資審判庭將在達州市各基層法院掛牌成立

法律 刑法 林業 銀杏 四川在線達州頻道 2017-06-07

四川在線達州消息(記者 徐洋)6月1日,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佈會,記者從會上獲悉,達州市各縣(市、區)基層法院中,萬源市法院已設立環資審判庭,試點建立了八臺山風景區旅遊環保巡回法庭,加掛在白沙法庭,已正常開展工作。在此基礎上,其他6個基層法院將參照萬源法院以及白沙法庭模式,逐步建所在轄區內環資審判庭或巡回法庭,在6月底前全部掛牌並正式開展工作。

據瞭解,2014年以來,全市法院審理涉破壞森林、盜伐林木等案件47件,結案47件,主要為破壞森林、盜伐林木刑事案件(27件)和林業承包民事案件(7件)以及林業行政管理行政案件(11件)。目前,尚無涉及環境資源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和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中院環資庭今年4月已受理環資行政案件1件,現正在審理中。

今年2月22日,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加掛在中院民一庭。環境資源審判庭負責審理破壞資源、汙染環境和資源保護失職等涉及環境資源保護的刑事案件,與環境和自然資源相關的侵權責任糾紛、與資源有關的物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確認糾紛除外)和合同糾紛、旅遊糾紛等民事案件,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旅遊等與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相關行政管理範圍內的行政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城市房屋徵收、房屋權屬登記及由此引發的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等案件除外),對汙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

2016年6月27日,萬源市白沙法庭正式掛牌成立了萬源市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2017年4月20日,萬源市人民法院八臺山風景區旅遊環保巡回法庭成立,隸屬於環境資源審判庭。據瞭解,該審判法庭及巡回法庭的成立,標誌著達州全市法院首家環境資源審判庭的誕生,對涉及環境資源類及旅遊類的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非訴行政審查案件進行統一歸口管理,實行“三審合一”模式。

據萬源市白沙法庭廖運學介紹,該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確立了“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的“四快”工作機制處理糾紛,並建立起“電話接訪、訴前調解、巡迴審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務機制。當轄區發生旅遊糾紛、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等類型案件時,可第一時間在轄區內設立景區巡回法庭和司法便民工作室進行處理,通過其建立快捷反應機制迅速做到:“就地立案、就地調解、就地裁決、就地執行”,進而化解糾紛。

同時,針對旅遊糾紛多發在節假日的實際,環境資源審判庭下設的景區巡回法庭開闢“綠色通道”,允許原告口頭起訴、免交訴訟費,確保第一時間就地立案;建立員額法官“假日不休,假後補休”的特殊工作日製度,確保10分鐘內將案件分配到法官手中,並在糾紛現場,第一時間調查取證,確保第一時間就地審理。

典型案例:

砍伐林木101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9月,被告人楊伯文因修建房屋需用木料,在徵得其岳父劉運兵同意,並僅以劉運兵名義寫了林木採伐申請(申請採伐2立方米)後,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劉運兵自留山內砍伐鐵堅杉共計101株。經測定,被砍樹木立木蓄積為22.3022立方米。萬源市人民法院認為,其行為構成了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銀杏系國家重點保護植物 不可砍伐

2015年7月2日上午,李春述挖損了被告人張世林種植的草果,為了報復李春述,被告人張世林持彎刀將李春述種植的兩棵銀杏樹攔腰砍毀。後經鑑定,銀杏樹是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一級保護植物。萬源市人民檢察院以萬檢公訴刑訴〔2015〕8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世林犯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於2015年11月12日向該院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世林出於報復他人的目的,故意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銀杏樹),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萬源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世林故意持彎刀將李春述種植的兩棵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銀杏樹攔腰砍毀,其行為構成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鑑於被毀壞的銀杏樹系人工栽培且米徑較小,並綜合全案情節,可認定被告人張世林的犯罪情節輕微,對其不需要判處刑罰。因此,萬源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張世林犯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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