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大學生暑假兼職一個月 工資沒著落倒貼近千元

法律 社會 湘潭在線 湘潭在線 2017-09-06

提醒:一定要簽訂勞務協議,明確工作內容、工資標準、工作時間等內容

湘潭在線9月5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王超)“辛辛苦苦做了28天事,沒拿到一分錢工資,真的想不通……”9月3日,某高校學生小譚頗為無奈地向我們反映,她原本想通過做暑假工減輕點家庭負擔,卻陷入了一場無休止的勞資糾紛。

事件:工資沒有著落

小譚告訴我們,暑假期間,學校很多地方都張貼著招聘暑期工的小廣告。今年8月初,她經一校友介紹,來到位於雨湖區金湘潭大廈的某諮詢公司面試。

簡單面試後,第二天,小譚和另一名同齡女孩就被通知入職。“沒和他們籤協議,我們沒這個意識。”小譚有些懊悔地說,入職時,公司負責人承諾,通過半個月的試用期後,每月報酬2800元,外加200元高溫補貼,其他的則什麼都沒說。

8月31日下午,小譚等人像往常那樣去公司上班,卻被告知,公司相關業務員捲款跑了。辛辛苦苦工作了28天,眼看著馬上就可以拿到工資,竟遭遇如此尷尬境地,這讓初入職場的兩位女生驚慌失措。小譚失望地說,為了做好這份工作,她自己倒貼了近千元。

當天,按照小譚提供的用人單位信息,記者與該公司一位負責人取得了聯繫。這位負責人並未否認小譚等人的遭遇,但也不承諾何時支付工資,只是反覆表示,之所以沒有按時發放工資給小譚等人,主要是因為公司的業務員捲走了錢款,並非他們主觀故意。

調查:常陷維權困境

採訪期間,多位過做暑假工的大學生告訴記者,入職前,有些用人單位承諾包吃包住,但實際情況是需要他們自己準備被褥、水杯等生活用品,而且常常採取打“擦邊球”、拖延等方式,避開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協議或合同。為索要工資,這些大學生不得不通過電話、網絡等渠道聲討無良老闆。

記者諮詢法律界人士獲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少用人單位就是鑽了法律的空子,利用學生急於求職的心理,雙方未簽訂協議便開始勞務關係。”律師指出,由於打暑假工的學生和用人單位是僱員和僱主的關係,不是勞動關係,即便發生糾紛,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也不一定受理。

9月4日,記者從工商部門查詢到,小譚等人供職的這家公司2017年8月28日已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業務範圍涉及商務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等9大塊。而市勞動監察局相關工作人員得知小譚等人的情況後回覆,關於工資糾紛問題,必須先確認個人勞動關係,如果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勞動關係不明確,勞動監察部門一般無法參與處理。

提醒:簽訂勞務協議

在與幾位正在維權的學生交流時記者發現,很多大學生對兼職熱情頗高,但缺乏社會經驗,過分相信用人單位,不少學生接到招聘傳單後就直接到單位工作,不瞭解用人單位的信息,也未簽訂任何用工協議。

發生勞資糾紛時,這些學生基本不懂得如何維權,以此衍生出這樣一個結果:幸運的學生能拿到部分工資,倒黴的則分文都沒有,不少暑期工勞資糾紛最終不了了之。

“究其根源,產生暑假工糾紛不僅牽涉到勞務關係問題,還涉工商、公安、教育等多部門共同監管的問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大學生暑期打工要多留個心眼,一定要簽訂勞務協議,而且必須在協議中明確工作內容、工資標準、工作時間等。發生糾紛時,這些協議可成為保護自身權益的有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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