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惡意撥打110樂都男子被拘留

法律 技術 青海新聞網 2019-07-07

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7月1日18時14分,樂都區公安局洪水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稱:洪水鎮阿東村姜某某以報警為由,多次無故辱罵110接警民警。接警後,洪水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

經初步調查,違法行為人姜某某於7月1日醉酒後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謊稱其被人毆打,接警民警詳細詢問時姜某某拒不提供自己的具體位置,並無故辱罵接警民警。由於姜某某手機停機,洪水派出所出警民警無法聯繫姜某某。派出所民警利用技術手段確定姜某某的具體位置,將其傳喚至洪水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姜某某對自己酒後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經進一步與110指揮中心對接後迅速查明,姜某某分別於今年3月24日、6月8日、6月16日、6月21日、6月24日編造“其物品被黑車司機拉走、碾伯廣場有人被殺”等虛假信息,多次撥打樂都區公安局110報警電話,並辱罵接警民警,嚴重影響了單位秩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樂都區公安局依法給予姜某某行政拘留九日的治安處罰。目前,姜某某已送至平安區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據瞭解,今後,針對謊報警情、惡意報警、辱罵接警和出警民警等擾亂正常警務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為,樂都區公安局將依法嚴厲打擊,切實為110報警臺樹警威、暢通道,為依法維護公安民警履行正當執法權威打氣撐腰。

公安機關鄭重警示:110報警臺是公安機關預防打擊違法犯罪、服務群眾、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無故、惡意撥打110電話,不但會佔用群眾報警渠道,更可能導致需要報警求助的電話無法接入,從而延誤處置警情。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大人民群眾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絕不能心存僥倖、挑戰法律底線,任何形式的擾亂單位秩序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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