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首次用“微信”,調和了一起離婚案件

法律 婚姻 移動互聯網 微信 微永善 2017-04-02
永善法院首次用“微信”,調和了一起離婚案件

近日,永善法院檜溪法庭首次採用微信功能成功調和了一起離婚案件,雙方互諒互讓願意和好。

原告熊某與被告李某2015年3月登記結婚,婚後感情一般,被告李某嗜好酗酒,酒後經常對熊某進行毆打,打完了又認錯道歉,導致雙方感情出現裂痕。故熊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被告李某的夫妻關係。

法庭承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瞭解到,李某現在外務工,多次電話聯繫李某,李某遠在浙江寧波,無法請假趕回,通過添加微信後得知其不願意離婚,而且在外務工的工資多半都寄給了原告熊某,他認為兩人感情是很好的。經過法官開導後,李某同意通過微信的方式與原告熊某溝通彼此存在的問題。考慮到當事人的經濟負擔,且被告又具有真心悔改的意思,為了案件不留下後遺症,承辦法官決定利用微信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調解。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利用手機微信你一言我一句訴說著,其中兩人都流露了大量“依依不捨”的情感,此時,承辦法官認為火候已到,是該組織雙方調解和好的最佳時機了。經過承辦人的細心說理,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一致,原告熊某同意與被告李某和好,再給對方一次機會,整個調解過程在和諧的氛圍下完成。

文|溫逸華

編輯|永善縣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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