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是有的人就是拖著不還。為了催促這些老賴把賬結清,今天早晨李滄區法院執行局兵分多路,開展了一次集中執行行動。
清晨六點左右,記者跟隨其中的一路執行人員來到了李滄區萬福家園。被執行人王某因買賣合同糾紛,經法院判決,需支付貸款40餘萬元,但一直未履行。王某一開始拒不開門,後來執法人員反覆督促勸導,王某終於打開了房門。
李滄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孫海翔表示,執行行動中,對王某的車輛進行了查封扣押,並將其拘傳至法院,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
在執行局與申請人協商的過程中,王某反覆稱自己沒錢,希望能把這些錢分期支付。最終經過協商,王某同意先支付3萬元,並就餘款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另一路執法人員來到被執行人於某家中,將其帶回執法局。於某兩年內拖欠同事一萬餘元,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歸還。後來於某離職後,申請執行人再也聯繫不上她,只能到法院申請執行。在執法局,於某的丈夫突然出現,並對執法人員的做法提出質疑。
於某家人:“當時是俺朋友遇到困難她幫忙,借俺錢俺一直沒還他。沒還他就說上法院,到最後也同意調解、同意還錢,家裡老母親生病拿不出錢來,再說調解書到十月份,現在還不到十月份。我不知道為什麼今天進行拘傳,早晨5點半就上俺家敲門,把俺媽現在嚇的心臟不好。”
對此,李滄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孫海翔表示,於某家人的說法完全沒有道理。
李滄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孫海翔:“他們是在法院達成了調解,從2月開始,一共是11000塊錢,分期每個月支付1200元,到10月付清。從第一季開始他就違約逾期了,2、3、4、5、6月到現在一直沒付。他提出來要10月份付清,當事人不同意,所以法院就沒有理睬他這個無理意見,我們要求已到期債務必須全部履行,不履行可能要對她進行強制措施。。”
最終,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於某家人現場交付5000餘元現金,餘款繼續按照原協議履行。
李滄法院開展“夏雨”集中執行行動
今天早上5:00,李滄法院執行幹警35人,車輛8部集合完畢,分成三組重點對撫養費、人身損害賠償、部分執行積案進行集中執行,一上午時間,共強制拘傳被執行人16人,司法拘留1人,對一名被執行人辦公場所進行搜查,扣押車輛1輛,執結案件10件,執結標的210餘萬元。此次集中執行還將持續一週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