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霸王餐大鬧火鍋店 醉打派出所民警獲刑

正義網天津4月26日電(通訊員劉鈺 王蒙)一男子因吃飯不付賬與飯店產生糾紛,飯店報警後,男子打傷前來調解的派出所民警,經天津市河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趙某拘役四個月。

被告人趙某,男,44歲,初中文化,某餐飲店員工。2018年6月的一天,趙某到一家火鍋店吃飯,並在吃飯期間喝得酩酊大醉。酒足飯飽之後,趙某不願付賬,火鍋店經理遂打電話報警。

接到報警電話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調解。但喝醉酒的趙某情緒十分亢奮,不僅不聽勸解,還一直大吵大鬧。火鍋店經理擔心影響生意,表示不用趙某付賬了,讓他趕緊走。沒想到喝多了的趙某竟得寸進尺,開口向經理索要打車費。民警見趙某無理取鬧,出言阻止。誰知趙某竟突然向民警臉上打了一拳,轉身就跑。但由於飲酒過量,趙某在向樓下跑去的過程中重心不穩,沒跑幾步就摔倒在地,最終被民警帶回派出所。經鑑定,被趙某毆打的民警,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次日,民警在將趙某送看守所前,帶其進行體檢。結果,體檢報告顯示趙某身體多項指標均存在健康問題。於是,民警讓趙某先自行去醫院就醫,並囑咐其就醫期間隨時與警方保持聯繫,治病後再繼續接受處理。不曾想趙某為了逃避懲罰,竟藉此機會逃到了外地。後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於2018年7月將趙某抓獲。

經審理,被告人趙某無視國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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