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公投案遭質疑 澳大利亞最高法院審理

法律 婚姻 同性戀 政治 中國新聞網 中國新聞網 2017-09-06

中新網9月5日電 據澳洲網報道,當地時間9月5日,澳大利亞聯邦最高法院正式啟動了針對政府啟用“特殊準備金”舉行同性婚姻“郵寄式”公民投票的兩天審理。一些同性婚姻倡導者質疑特恩布爾政府並沒有法定權力劃撥1.22億澳元資金舉行公投,他們認為這一開支既不“緊急”又不是“不可預見的”。據悉,一旦本次最高法院對公投的挑戰取得成功,特恩布爾總理將不得不制定第三套方案推進澳大利亞的同性婚姻進程。

公投不緊急、不可預見遭疑

據報道,最高法院5日在墨爾本就針對同性婚姻“郵寄式”公投的兩項挑戰舉行了聽證會。聯盟黨政府在法庭辯護稱,他們有權力使用1.22億澳元特殊準備金作為本次公投的“緊急且不可預見性”開支。然而,兩項獨立法律挑戰的代理律師辯稱,這一開支並不“緊急且不可預見”,因為政府議員早在今年3月就公開對舉行“郵寄式”公投進行了猜測。

在一篇發表在費爾法克斯傳媒(Fairfax Media)上的文章中,憲法專家威廉姆斯寫道:“這次投票是冒著違憲風險的,因為它已經連續被議會否決了兩次。這使得政府欣然接受了針對其缺乏法定權力舉行公投的抨擊。聯邦向最高法院提供的意見書的任何內容都不會改變我的觀點,即這次的公投還會被再次打敗。”

郵寄公投超ABS責任範圍

在聽證會上,一些同性婚姻倡導者還認為,這次公投超出了澳大利亞統計局(ABS)的責任範疇。通常而言,應由澳大利亞選舉委員會(AEC)來舉行公民投票和選舉事務。

代表其中一項挑戰發起者的大律師默克爾當天在法庭上表示,政府試圖繞過議會舉行同性婚姻“郵寄式”公投。而其委託、獨立議員威爾基及另一名挑戰者均被剝奪了在議會就此事務投票的機會。他說:“選民賦予了威爾基和議會其他成員憲法角色,從而確保資金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同在法庭上,人權法律中心(HRLC)法律倡議主管布朗表示,涉及政府是否擁有立法權力劃撥資金尚存在一些重要的法律問題,但更重要的是,這個案子關乎澳大利亞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變性者和跨性別者(LGBTI)群體的尊嚴與平等。

後座議員或推動議會投票

政治記者庫其奧預計,一旦針對公投的最高法院挑戰取得勝利,或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有關同性婚姻的又一波激烈討論、政府再次嘗試舉行公投,或後座議員再進行反叛等。而曾推動議會舉行自由投票的反叛自由黨議員恩茨當天沒有否認在自己借調至聯合國(UN)前的最後一刻將更改立場繼續推動議會投票。

與此同時,澳大利亞婚姻平等組織(Australian Marriage Equality)聯合主席格林威治表示,如果最高法院的案子被打敗,特恩布爾政府也允許舉行議會自由投票,澳大利亞將在下半個月實現婚姻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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