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山男子工傷致高位截癱 獲賠150多萬遲遲拿不到

法律 貨車 法制 社會 日照網 2017-03-31
嵐山男子工傷致高位截癱 獲賠150多萬遲遲拿不到

直播日照3月23日訊 對一個男人來說,四十多歲正是上有老下有小、負擔最重的年齡,但對於嵐山區秦海小區的劉洋來說,因為兩年前工作中的一次意外事故,讓他這個家中的頂樑柱轟然倒塌,如今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動彈,而更讓他感到無望的是,事故的賠償金到現在也沒有拿到手。

近日記者來到嵐山秦海小區時,劉洋的妻子胡愛玲正在給他按摩放鬆。“能動不能抓,手都萎縮了,渾身萎縮,手還抽筋,抽的很厲害,一天到頭的不活動就疼死了。”

這事還要從兩年前說起,2014年,劉洋駕駛大貨車上料口卸貨時,意外突然而至,這次事故讓這個四十多歲的漢子成了一位高位截癱的殘疾人。

“我在鋼廠四號篩卸貨,往後倒車時,突然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劉洋說,後來得知是車斗一下子落下來了。

巨大的貨車車斗瞬間轟然掉落,強烈的衝擊波讓當時坐在駕駛室裡的劉洋嚴重受傷,被診斷為頸5椎體骨折並滑落,劉洋只能接受高位截癱、四肢癱瘓的現實。事故發生後,劉洋將貨車主人彭傳凱以及貨車掛靠公司山港物流公司告上了法庭。2015年7月7日,嵐山區人民法院判決事故車輛主人彭傳凱應賠付劉洋1557480元,其中自判決之日起十日內賠償醫藥費、住院護理費、殘疾賠償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共650280元,之後每五年支付一次226800元的後續護理費用,直到交滿907200元為止。胡愛玲和劉洋夫妻倆告訴記者,事情過去已經兩年半了,車主彭傳凱只在醫院裡交了107000的治療費,之後他們沒有拿到一分錢。

嵐山男子工傷致高位截癱 獲賠150多萬遲遲拿不到

“我說這不是也判了這些錢,抓緊把錢給我,我把他拉到北京上海的治療治療,他的身上還有點神經,手也沒肌肉收縮。”胡愛玲告訴記者,劉洋出事前自己患上了乳腺癌,是村裡人捐款幫她治的病,沒想到接著劉洋又出了這樣的事故,現在賠償款拿不到,她得照顧丈夫無法外出掙錢,全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由於長期臥床,劉洋不管是從身體上還是從精神上都承受了很大的折磨。胡愛玲說,她一直不能外出打工,家中還有兩個孩子需要照顧,賠償款要不到,劉洋看病和日常花銷都需要借錢,現在家裡已經欠了七八萬塊錢外債無力償還。

為何法院判決都快兩年了,劉洋還是沒有拿到賠償金呢?胡愛玲說,彭傳凱沒有一次性拿出第一筆65萬元的賠償款,而是選擇每月往法院繳納兩三千元,這些錢湊起來也沒多少,所以她也沒去法院支取。“領導見了我一回,說給你錢你也不要,我說送了多少錢,說好幾萬了,我去找個會計查了查,送了一萬來塊錢。”

記者電話聯繫到了彭傳凱,他告訴記者,家裡住房是父親的,自己現在在鋼廠打工,他自己能拿出來的錢就只有每個月的工資。“我每個星期都去法院調解。而且我每個月都往法院交錢,判決是我賠對方多少錢,但是我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錢。總共可能交了兩三萬,三四萬,具體我也沒算過。”

記者就此事聯繫到了負責劉洋受傷案件審理和執行的嵐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兩年他們也一直在劉洋和被執行人彭傳凱之間努力的做工作。

“劉洋這個案子在2015年8月12日立案執行之後,我們執行局立即對他啟動信息查控系統,對他的有關財產,房產,車輛還有銀行存款情況進行了查詢,通過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我們馬上又把該案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金十萬元執行到位,該款已經由劉洋的家屬胡愛玲支回了。”嵐山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肖維軍告訴記者,為了督促被執行人及時進一步的履行該案,在期間對被執行人實行了司法拘留,同時將被執行人彭傳凱納入了失信名單,進行了曝光,促進其進行執行判決。在期間已經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十多次,由於被執行人和申請人意見差距比較大,所以一直沒有協商成功。

法院證實,被執行人彭傳凱的確按月往法院交錢,只是數目不大,劉洋家屬並沒有來取走。執行局肖局長告訴記者,由於目前法院執行部門只能對正式進入執行程序的判決被執行方進行財產調查,執行程序開始前彭傳凱的相關資產,法院無權進行調查,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此案件的執行難現狀。(社會零距離/直播日照記者: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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