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裡,季昌明只是侯亮平的絆腳石?

法律 人民的名義 反腐倡廉 經濟 郭浩的專業主義 2017-06-12

從觀眾的角度,季昌明的官僚會影響侯亮平辦案。你看,案子一開始要不是季昌明堅決要向省委彙報,丁義珍也跑不了。

《人民的名義》裡,季昌明只是侯亮平的絆腳石?

但是,我們從管理的角度分析一下,可能會有不同的觀點。

京州市這個貪腐案件實際上就是個項目。在這個項目中,侯亮平和季昌明分別具有不同的管理角色。

侯亮平主辦此案,是項目管理的身份。季昌明是檢察院檢察長,對於這個案子是項目治理的身份。侯亮平關心的是怎麼把項目做成了。而季昌明是監督並控制項目的風險和影響。

《人民的名義》裡,季昌明只是侯亮平的絆腳石?

說到這,我們就需要先看看治理的定義了,相對於項目管理,這個概念對很多人而言都比較陌生。

治理是良好的項目管理的驅動因素,也是成功項目管理的必備條件。治理通常關注誰來決策(決策權和授權架構)、如何決策(流程/程序),以及諸多保證因素(如信任、靈活性和行為控制)進行協調,從而定義治理框架,在此框架下,決策得以制定,決策者負有最終責任。

《人民的名義》裡,季昌明只是侯亮平的絆腳石?

瞭解了這個概念,你再看季昌明向省委彙報是不是合情合理。因為從政策和程序上講,既需要通告京州市市委書記李達康,也需要省委做決策者。

那麼你可能又說了,這些都太官僚了,就是因為這樣的官僚,啥事都辦不成。那麼我們就進一步看看項目治理的一些細節。

項目治理的職能包括監督、控制、整合和決策。 項目治理關注四個治理域:治理一致性、治理風險、治理績效和治理溝通。也就是說,項目治理的主體通過履行監督、控制、整合和決策這幾項職能,實現對項目一致性、風險、績效和溝通的治理。

對季昌明而言,京州市這個貪腐案件只是檢察院諸多案件中的一個,即使屬於大案要案,也不能違反政策和程序,影響到檢察院工作的正常運作。另外,我們也看到了,抓丁義珍實際上還隱含著巨大的風險,京州市的投資商可能會全部作鳥獸散,使整個京州市的經濟建設陷入停滯。因此,抓捕丁義珍實際是個系統性的決策事件,需要與涉及影響的干係人全面溝通,並不是簡單的抓就可以了。

項目治理實際上就是一種平衡風險和效率的管理藝術。治理流程或授權架構的嚴格程度低於實際需求,就會引入風險;反之,如果治理的嚴格程度過高,就會由於資源和流程消耗了寶貴的時間和精力而造成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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