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巡回法庭進村寨 普法宣傳入人心'

法律 經濟 文明遵義 2019-08-18
"

8月14日上午,區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在三合鎮澤頭村紅權組龍朝現家中巡迴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

開庭當天,邀請了當地村幹部及群眾參加。庭審前,三合鎮司法所向當事人和旁觀群眾發放了《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繼承法》等一系列與群眾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冊100餘份,解答群眾諮詢3人次。

"

8月14日上午,區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在三合鎮澤頭村紅權組龍朝現家中巡迴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

開庭當天,邀請了當地村幹部及群眾參加。庭審前,三合鎮司法所向當事人和旁觀群眾發放了《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繼承法》等一系列與群眾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冊100餘份,解答群眾諮詢3人次。

播州:巡回法庭進村寨 普法宣傳入人心

巡回法庭審理案件

庭審中,原告龍朝現、陳大英代理人,三合鎮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劉娟提出:要求龍朝現、陳大英四個子女每人每月支付龍朝現和陳大英贍養費800元;龍朝現和陳大英在生病住院期間所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由四個子女共同承擔。然而,原告大兒子龍某以未分得原告的財產為由,拒絕承擔龍朝現和陳大英在生病住院期間所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第三人民法庭肖法官指出:被告人龍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十五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之規定;如被告拒不履行贍養義務,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之規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告人追索,並追究相關責任。肖法官說: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孝敬老人是每一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人子女者,要學會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在接受父母的無私關愛時要懂得感激,在父母年老時要知道贍養父母,盡孝道。

此次審判,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門口,讓人民群眾聽得懂、看得明,給當事人及現場觀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發揮了法治宣傳教育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實現了精準普法,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詹相文)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