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駐醴國企改革辦原黨工委書記、主任汪洋嚴重違紀被“雙開”

法律 國企改革 政治 時政 株洲新聞網 2017-06-07

今年2月,經醴陵市委同意,醴陵市紀委對株洲市駐醴國有企業改革辦公室(以下簡稱改制辦)原黨工委書記、主任汪洋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汪洋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偽造虛假票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佔用改制辦管理企業車輛,公私混用,並過戶至個人名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紅包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並給予財物,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與特定關係人共同收受中介機構業務費;引導評估機構降低破產企業評估價格,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涉嫌犯罪。另外,汪洋作為改制辦主要負責人,對該辦財務混亂,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公款私存、公款理財,負有領導責任。

汪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醴陵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醴陵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汪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醴陵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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