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名“老賴”還錢啦!
“嘿,你聽說了沒?有老賴主動還錢啦~”
“哦?這是真的嗎?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吃瓜群眾快搬起小板凳來圍觀呀!
導 語
“不躲了,我現在就想辦法還錢,你們趕緊把我的照片撤了,太丟人了……”"8月31日,棗陽法院“高調發布”懸賞令四個月後,藏匿一年多的被執行人主動“浮出水面”,並履行了28萬元的賠償款。一老大難案件,就這樣通過懸賞公告的方式輕鬆執結。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下面,讓棗法君帶大家
一起去了解案情!
﹀
﹀
案 情
欠下31.6萬元債務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
據法院執行人員介紹,懸賞公告源於申請人夏某某等5人申請執行曹某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夏某某的丈夫金某某在為曹某某興建的鋼構結構倉庫施工中,因沒有安全設施,導致金某某從房頂墜落地面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2015年6月,法院判決曹某某賠償夏某某等5人各項費用31.6萬餘元。一審宣判後,曹某某不服提起上訴,襄陽中院在審理過程中,曹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內繳納二審案件受理費,在依法向其送達了催收訴訟費通知書,逾期後其仍未足額繳納上訴費用。2015年10月,襄陽中院作出裁定,本案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一審判決生效後,曹某某未履行賠償義務,並玩起"躲貓貓"。2016年3月,夏某某等5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拿到案件後,積極查詢線索,但最終都沒有取得理想的結果,使案件陷入了僵局狀態。後經公告送達有關執行文書,曹某某還是不露面,一直處於“失蹤”狀態。
執 行
棗陽法院放大招:曝光懸賞齊出手
面對這樣的老賴,執行法官給申請人出了一招:可以考慮懸賞找人。申請人同意了。今年4月,法院根據申請人夏某某的申請,在法院官方微信、微博、網站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同時,還在市區繁華地段張貼懸賞公告,並且告知如果有人提供線索,以幫助找到被執行人並最終執行到位,將得到獎勵。
在懸賞公告威懾下,法院執行局的電話響起了,這回並不是知情人爆料,而是“躲貓貓”的曹某某主動聯繫執行人員,表示願意與申請人協商想辦法還錢。
8月28日,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曹某某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8月31日,被執行人曹某某按約定一次性付清了28萬元賠償款,案件得到了圓滿的執結。
每日一法諺
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
————【拜占庭帝國】查士丁尼
(第181期,總184期)
編輯:樑軍 | 製作:王丹丹
立案諮詢熱線:0710-6314747
執行諮詢熱線:0710-6310908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