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峰警方速查一起賭博案 拘留15人收繳賭資10萬元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中新網移動版 2017-06-10

中新網湖北新聞6月9日電(劉陽陽)2017年來,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堅持把打擊“黃賭毒”犯罪當作保民生、保穩定、保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深入摸排案件線索,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近日,該所成功打掉一大型賭博團伙,抓獲涉賭人員15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11人,現場繳獲賭資10萬餘元。

6月6日,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在工作中獲取位於鶴峰縣容美鎮楊柳灣風雨橋頭某夜市二樓民宅內藏有一賭博場所的線索後,迅速組織民警進行細緻摸排和深入查證。當日21時許,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蹲守,成功端掉這一賭博窩點,現場抓獲參賭人員15名,收繳賭資10萬餘元。

經查:2017年6月6日21時許,莫某、何某等9人在鶴峰縣容美鎮漊水大道某夜市二樓民宅內以撲克牌為賭具、以現金支付的方式進行“龍虎”賭博,覃某、劉某2人利用“打魚”式捕魚機進行賭博,11名參賭人員被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民警現場查獲。經審訊,莫某、何某、覃某、劉某等11人均對其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另查明,2017年6月份以來,張某、胡某、潘某、洪某等4人在鶴峰縣容美鎮楊柳灣某夜市二樓租用他人的房屋開設賭場,為賭博提供條件,該賭場以“龍虎”的形式進行賭博,每天聚集有十人以上進行賭博,每局莊家抽取贏家5%的莊水盈利,張某負責賭場放風,胡某、潘某、洪某3人負責收莊水、發牌等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現涉嫌開設賭場罪的張某、胡某、潘某、洪某等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參與“龍虎”賭博的莫某、何某等9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3000元之處罰,對利用捕魚機進行賭博的覃某、劉某等2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之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為鞏固提升打擊成效,有效震懾違法犯罪,淨化社會環境,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將以該案為契機,重點對轄區遊戲機室、棋牌室、小商店等容易引發賭博犯罪的場所,開展拉網式清查,徹底掃除轄區內賭博犯罪活動。 (完)

(編輯:丁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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