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金昌:舉行人民監督員任命頒證宣誓儀式暨初任培訓會

法律 時政 金昌日報 2017-06-23

本報訊(記者顧婕)6月22日上午,我市舉行人民監督員任命頒證宣誓儀式暨初任培訓會。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孟有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永財,市政協副主席蒲海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周永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羅新超出席任命頒證宣誓儀式。

會上,宣讀了對20名人民監督員的任命決定,頒發了任命書,並舉行了人民監督員在國旗下宣誓儀式。會後,對新任命的20名人民監督員進行了初任培訓。

據悉,人民監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可對檢察機關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種情形實施監督,防止和糾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執法不公的問題。我市此次選任人民監督員經過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公示公告、會議決定等多個環節,按照優中擇優的原則,最終選擇了來自各行各業、政治素質過硬的20人擔任人民監督員,任期為5年。

孟有柱指出,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工作是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接受任命的人民監督員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牢記職責使命,自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切實做好監督工作,確保司法公正;要加強學習,努力提升自身素質,充分熟悉法律法規,掌握司法工作的內在規律,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事,提高案件監督的實效性;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強化法治意識,尊重司法規律,根據檢察機關偵查辦案的實際需要,充分發揮好人民監督員的職能作用。同時,要尊重和保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法律監督權,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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