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專刊二|在依法辦案中彰顯公正,著力強化法律監督職能

法律 刑法 政法 時政 湛河區人民檢察院 2017-04-27
“兩會”專刊二|在依法辦案中彰顯公正,著力強化法律監督職能

兩會專刊(2)

在依法辦案中彰顯公正

著力強化法律監督職能

充分履行職責,積極投入平安湛河、法治湛河建設,依法懲治犯罪,化解社會矛盾,推動源頭治理。

充分履行刑事檢察職能。依法批准逮捕472件657人,提起公訴873件1144人。嚴厲打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從重從快起訴“兩搶一盜”、故意殺人、強姦等嚴重暴力犯罪201件256人。堅持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對涉嫌犯罪但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決定不逮捕224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74人,並做好釋法說理、刑事和解工作。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力度,確保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依法及時得到有力懲處。始終將案件質量作為辦案生命線,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所辦案件的優質高效。

嚴肅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堅決貫徹中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決策部署,突出查辦涉及民生民利、群眾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共立案查處貪汙賄賂案件37件51人,其中大要案34件48人,查處瀆職侵權案件26件26人,其中大要案19件19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5000餘萬元,其中包括郟縣政協原副主席張克民受賄、瀆職案,新城區管委會原副縣級調研員吳全喜受賄、貪汙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久斌受賄案等一批影響較大的案件。2015年,我院反貪工作進入全市先進行列。深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促進標本兼治。組織轄區行政機關、鄉鎮和村組幹部到法庭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到監獄聽取職務犯罪罪犯現身說法等,提升公職人員廉潔用權意識。我院2項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經驗獲評“全市十佳預防成果”。

不斷強化法律監督職責。認真貫徹落實修改後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依法全面加強對立案、偵查、審判、執行等環節的法律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一是加強刑事訴訟監督。探索向公安派出所派駐檢察官制度,督促公安機關立案37件,監督撤銷案件13件,依法糾正漏捕51人,追加起訴31人。加強對刑事審判活動的監督,依法辦理抗訴案件11件18人;二是加強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35件,糾正審判程序違法和執行活動違法86次。穩步開展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對發現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或怠於行使職權問題,發出督促履行職責檢察建議59件,全部得到採納並糾正;三是強化對監管場所及刑事強制措施執行工作的監督,對市監獄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提出檢察建議31份,監獄全部採納。採取多項措施開展社區矯正監督,對發現的不合法、不規範問題發出監督意見建議95份,2名嚴重違法的矯正對象被重新收監執行。

“兩會”專刊二|在依法辦案中彰顯公正,著力強化法律監督職能

編輯:夏文靜

校對:劉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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