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原市長陶淑菊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法律 陶淑菊 刑法 法制 中國網 2017-04-26

新華社呼和浩特4月25日電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烏蘭察布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陶淑菊(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該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該案已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陶淑菊利用其擔任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的職務便利,向烏蘭察布市相關政府部門和醫院領導打招呼,幫助他人承攬項目、謀取利益,夥同其丈夫(另案處理)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2500餘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6年9月26日,檢方決定依法對陶淑菊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同年10月12日,陶淑菊被檢方依法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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