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87號令中標公告期限(1個工作日)的思考

法律 投資 財經 政府採購信息網 政府採購信息網 2017-08-30

2017年7月11日,財政部頒佈了《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並將於2017年10月1日實施。87號令細化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的招標規則,完善改進了18號令頒佈以來政府採購招標投標存在的問題,並作出具體的細則規定,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在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方面,87號令也強化了下級財政預算部門的權力,方便了採購人,應該說此次87號令較18號令有諸多亮點和創新之處。

但多年的一線代理機構工作經驗,筆者想在此談談對87號令第六十九條關於中標公示期的規定,因為與招標投標法系的相關規定不一致,在此與業界共同探討。

87號令 第六十九條

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人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中標結果,招標文件應當隨中標結果同時公告。

……

中標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

當看到87號令第六十九條“中標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時,筆者首先感到驚喜,因為以前7個工作日的中標公示期,實在有點長,不利於提高採購效率。但高興之餘,也不禁有些擔憂,因為1個工作日的中標公示期限,與《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的規定不一致。

筆者認為,87號令的這一規定應當與《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銜接和一致。毋庸置疑,財政部制定87號令首先要遵守《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但因為87號令是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所以其制定時,除要遵循《政府採購法》及實施條例之外,還要銜接《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

但是,《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主要是規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辦法為什麼要與之相銜接一致呢?在此,筆者進一步分析下原因和見解。

《招標投標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法”,同時《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一條也規定“為規範招標投標活動,根據《招標投標法》制定本條例”。根據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招標投標法》註解與配套,其對《招標投標法》第二條的註解為:

“本法適用的地域範圍(或稱空間效力範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即凡在我國境內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均適用本法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國內企業參加中國境外的投標不應適用本法規定,而應當適用招標所在地國家(地區)的法律。

另外,按照我國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只有列入這兩個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才能在這兩個特別行政區適用。招標投標法沒有列入這兩個法的附件三中,因此,招標投標法不適用於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本法以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關係為調整對象。在我國境內進行的一切招標投標活動,不論是屬於本法第三條規定的強制招標項目,還是當事人自願採用招標方式進行採購的項目,均適用本法。也就是說,凡事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不論招標主體的性質,招標採購的資金性質、招標採購項目的性質如何,都要適用本法的規定。當然,根據強制招標項目和非強制招標項目的不同情況,本法有所區別地進行了規定。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則和程序的強制性規定及法律責任中有關行政處罰的規定,主要適用於法定強制招標的項目。”

據此,個人認為87號令關於中標公示期限為1個工作日的規定應當與《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保持一致。

(作者單位:國鼎和誠招標諮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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