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情面”朋友查手機號 查了一萬條收取五千“辛苦費”被起訴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張金芝 記者 劉瀏)朋友提供身份證號,請求幫忙查詢名下號碼。身為電信營業廳老闆的趙某礙於情面,幫對方查了一萬多條信息,收下了五千餘元“辛苦費”,沒成想觸犯了刑法,雙雙被起訴。

趙某大學畢業後在湖南老家經營了一家規模不大的電信營業廳,主營天翼產品、固定電話、互聯網寬帶、電話充值卡銷售等,生活還算過得去。2017年11月,一位一起跑電信業務的朋友胡某找到趙某,說他的兒子小胡在做催收銀行卡欠款的工作,需要趙某幫忙用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來查詢其名下的手機號碼。胡某同時表示,查完會給趙某一小筆“辛苦費”。趙某起初遲疑,因為根據公司的規定,不能隨意查詢客戶名下的電話號碼。但趙某又覺得胡某是熟人,平時的業務還要靠他多照應,再加上胡某一直強調自己的兒子在正規資產公司上班,查個電話號碼一沒偷二沒搶,應該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於是便答應幫忙。

接下來的日子,趙某一有時間就會幫小胡查詢他所需的電話號碼。久而久之,趙某覺得自己要忙於店內外生意沒時間,便讓店員吳某幫著一起查,同時分給了吳某一些辛苦費。直至案發,二人不知不覺間已幫小胡查了一萬餘條信息,並從中獲得五千餘元“辛苦費”。

趙某沒想到的是,小胡其實是一名“信息販子”。他要這些手機號並非用於催收銀行欠款,而是冒充機主身份騙取個人信息,之後在“地下市場”非法出售。2018年,小胡的下家因販賣公民信息被太倉市公安局抓獲,警方順藤摸瓜,最終將同樣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趙某和小胡等人一併抓獲歸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或者違法所得超過5000元,即屬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5月15日,太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趙某等人提起公訴,等待她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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