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律師”夠狠!網上造謠、貼大字報勒索“委託費”,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法律 李爭 酒店 新民晚報 2019-06-10

新民晚報記者 江躍中

通過惡意發佈負面網帖、寫舉報信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涉案金額近300萬元。2018年1月25日凌晨,普陀警方經過2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搗毀了一個網絡惡勢力團伙,團伙頭目郭某銀及多名骨幹成員在本市黃浦、寶山、嘉定等區相繼落網。2019年3月,郭某銀及5名團伙骨幹成員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這個“律師”夠狠!網上造謠、貼大字報勒索“委託費”,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郭某銀如實供述了其虛構律師身份,進行詐騙與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事實。

“律師”網上造謠、貼大字報勒索“委託費”

2017年11月,市民王女士向普陀警方報案稱,遭到自稱是律師的郭某銀敲詐勒索。

據王女士介紹:

2016年9月,為了處理一起侵權糾紛,她經人介紹認識了自稱是律師的郭某銀。對方表示“認識”很多高層領導,“路道很粗”,能量很大,能幫王女士獲得鉅額賠償。為此,王女士與郭某銀草簽了一份所謂的“法律諮詢服務委託協議書”,約定支付給郭某銀30萬元“維權費”。

回到家後,王女士與女兒聊起此事,女兒馬上提醒她,滿嘴跑火車的郭某銀可能是騙子。王女士這才幡然醒悟,決定終止與郭某銀的委託協議。沒想到,她卻就此陷入噩夢。

得知王女士要終止委託後,郭某銀便露出了真實面目。他先後通過多個手機號碼不停發短信威脅王女士,揚言如果王女士不支付委託費,就把她的“醜事”發到網上去。數次威脅未得逞,郭某銀竟叫人到王女士居住的小區貼大字報,捏造事實,宣揚她是個“品質惡劣”的人。其後,郭某銀還把他在網上捏造的關於王女士賴賬的網文截圖發給王女士看,給王女士的名譽、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不堪其擾的王女士決定報警求助。

僱傭寫手惡意發帖,網絡惡勢力團伙被判刑

接報後,普陀警方立刻開展調查

調查過程中

警方發現郭某銀還涉及多起類似案件

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普陀警方立刻開展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郭某銀還涉及多起類似案件,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如2015年11月,郭某銀以受某酒店委託向某置業公司維權為由,通過在知名論壇發帖舉報該置業公司租借給某連鎖酒店的樓層有違章建築,導致該連鎖酒店經營陷入困境。後該連鎖酒店的股東葉女士和鬱女士迫於無奈,於2016年6、7月間,向郭某銀分數次支付“ 委託費”共計28萬元,酒店才得以正常經營。

2017年1月,由於郭某銀對法院判決其與某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不滿,又一次故伎重演,通過組織相關人員在網上大肆散佈涉及糾紛公司的負面帖文,以及在線下張貼大字報滋擾該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等方式進行威脅,迫使對方最終同意其110.25萬元的“賠償要求”,並支付10萬元“法律諮詢費”。

此外,郭某銀還一直以“律師”自居,自稱擁有專業律師團隊、社會關係廣泛,“能量大”、“路道粗”,能夠解決棘手法律糾紛,以此招攬客戶。當客戶識破其身份後,郭某銀便會通過惡意發帖詆譭名譽等手段威脅客戶,進行敲詐勒索。

這個“律師”夠狠!網上造謠、貼大字報勒索“委託費”,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犯罪團伙成員落網。普陀公安分局 供圖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郭某銀如實供述了其虛構律師身份,進行詐騙與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事實。郭某銀稱,其僱傭犯罪嫌疑人範某、張某、連某、馬某、郭某、郝某、沈某等人在多家網絡論壇上發帖,並張貼“大字報”於被害單位及被害人住處的手法,用威脅、恐嚇等方式,勒索他人錢財。

這個“律師”夠狠!網上造謠、貼大字報勒索“委託費”,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普陀區法院對郭某銀判處有期徒刑20年。普陀公安分局 供圖

2018年4月19日

該案正式由普陀警方移送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9年3月28日

普陀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郭某銀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合併判處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同日,另外5名團伙成員因犯敲詐勒索罪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編輯:李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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