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為切實加強全市公安機關紀律作風建設,更好地打造平安靖江升級版、公安隊伍過硬版,為譜寫“兩聚一高”靖江篇章,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和作風支撐,誠邀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全市公安民警有以下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
從嚴治警
一
接待群眾“冷硬橫推”,接受當事人或利益關係人饋贈錢物,甚至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敲詐勒索的。
二
執法辦案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的。
三
違規收費、罰款或者搞攤派、拉贊助的。
四
不履行法定義務,發現群眾遇有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等危難情形時,不主動救助或拒絕救助;接處警時不作為、慢作為的。
五
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攜帶槍支飲酒、酒後駕駛機動車、在工作時間飲酒等違反相關規定的。
六
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或參與經營活動,特別是參與或變相參與公共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和高利借貸的。
七
違反規定洩露公民個人信息、警務工作祕密等情況,甚至為違法犯罪人員通風報信和為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的。
八
違反規定進入夜總會,包括在歌廳、舞廳、酒吧、會所、俱樂部、桑拿洗浴等場所接受營利性陪侍或色情性質表演、服務的。
九
違反規定使用公務車輛的。
十
其他違反警紀警規的。
以上行為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問責追究;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辭退或開除;觸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我市公安民警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110、84810700,來信來訪地址:靖江市陽光大道9號。
公安局將24小時接受投訴舉報,並及時派出督察等人員依法依紀嚴肅查處,保證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嚴禁撥打舉報電話進行惡意騷擾、故意誇大事實炒作或捏造事實陷害他人,一經查實,依法嚴懲。
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支持公安機關工作,
配合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
積極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