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車與樂視合作廣告“遙遙領先”違反廣告法 被罰1250萬

11月15日,瓜子二手車所屬的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瓜子”),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的廣告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簡稱“海淀分局”)責令金瓜子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250萬元。

瓜子二手車對啟陽路4號表示,公司內部已經收到相關匿名郵件,目前還在核實情況。

瓜子二手車與樂視合作廣告“遙遙領先”違反廣告法 被罰1250萬

與樂視網合作廣告違反廣告法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9月7日至12月28日期間,金瓜子根據與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樂視網廣告交易平臺網絡廣告發布協議》,花費1250萬元發佈了一條15秒鐘的視頻廣告,其中廣告詞為:“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

瓜子二手車與樂視合作廣告“遙遙領先”違反廣告法 被罰1250萬

對於“遙遙領先”一詞的準確性,金瓜子向北京工商出示的材料證明, 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瓜子二手車的成交量為85874輛。

但是工商部門調查後發現,在這一年間,85874輛的銷量並非業界領先,事實上在同一期間內,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的成交量為442878輛車,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的成交量則為92375輛車,均超過了瓜子網二手車的銷量。因此工商部門“對於當事人提供的3份證明材料不予採信。”

2018年8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金瓜子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2018年8月31日,應金瓜子的要求,工商部門依法舉行了聽證會,最終對其在聽證會上提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決定“不予採納”。

以下為瓜子二手車聲明原文:

誠信、遵紀守法一直是瓜子二手車的經營前提。我們再次重申,“成交量遙遙領先”廣告用語是瓜子基於事實的客觀表述。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對瓜子成交量的審計結果,結合公開數據:2016年,瓜子二手車成交量為19.5萬輛,高於線下最大的二手車經銷商廣匯汽車(9萬輛,二手車業務,下同),高於線上第二名優信二手車(13萬輛,2C業務,下同);2017年,瓜子二手車以48.5萬臺的成交量超過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鄉舊機動車交易市場(45萬輛)、廣匯汽車(20.33萬輛)及優信二手車(28.4萬輛)、人人車(17.5萬輛,公開報道)。2018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達33.6萬輛,在中國二手乘用車市場的滲透率達到6.7%,遠超廣匯汽車(14.24萬輛)及優信二手車(19.7萬輛)。瓜子成交量持續佔據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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