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賠償中小投資者的問題 爾康製藥造假未確定前不宜復牌

爾康製藥 欣泰電氣 醫藥生物業 股票 每日經濟新聞 2017-05-14

記者 周科競

爾康製藥被質疑財務造假,且剛剛精準套現12億元,公司表示預計5月15日復牌交易,本欄認為,爾康製藥在被證監會認定是否造假之前,不宜復牌交易,因涉及到賠償中小投資者的問題。

爾康製藥的行為和欣泰電氣很像,一旦被證監會認定造假,將有極大可能效仿對欣泰電氣的處罰方式,強制退市,且永遠不能重新上市。如果不採用這樣的嚴厲處罰方式,不僅會造成欣泰電氣投資者的不滿,還會讓人感覺到政策缺乏連貫性,所以本欄預計,一旦證監會認定爾康製藥造假,將會步欣泰電氣的後塵。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爾康製藥5月15日復牌,交易了一段時間之後被證監會認定造假,那麼5月15日之後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很可能被認定為是在造假被揭露之後買入股票的,不享受先行賠付的待遇,而且股票被大量換手之後,也不利於本欄提出的大股東回購股票。所以本欄提出,爾康製藥應該繼續停牌,直到證監會給出明確答覆,爾康製藥究竟有沒有造假。如果沒有造假,不過是虛驚一場;如果認定造假,那麼現在持股的這批投資者,將是獲得精準賠償的最佳人選。

下一步就是如何賠償投資者,首先最應該進行的就是回購全部投資者持股,出資順序為大股東、爾康製藥、保薦機構,大股東別說沒錢,剛剛套現12億元,爾康製藥也可以變賣資產賠償,不夠的部分全部由保薦機構墊付,什麼是保薦,不能光收錢不承保。

關鍵的問題是,按照什麼價格回購股票,如果按照歷史最高價回購,保薦機構可能覺得有點冤,畢竟回購價格提高的部分,很可能要由保薦機構掏錢,本欄建議按照發行價、大股東減持價格與最後交易價格中較高的那個作為回購價格,放全部中小投資者逃離,讓大股東和保薦機構去善後。當然,本欄還主張把大股東持股轉賣給想借殼上市的重組方,前提是大股東已經將全部財產賠償給上市公司,自己確實無力繼續賠償,新大股東進入後對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並向全體投資者每100股贈送100份一年期的認沽權證,行權價格為最後交易價格。

即投資者如果對重組方不滿,或者對重組後的股價不滿,可以在一年內按照最後的交易價格把股票賣給重組方。此舉的主旨還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順帶減輕了對於保薦機構的罰則。

如果5月15日爾康製藥復牌,恐將重現欣泰電氣的悲劇,中小投資者最終損失慘重。此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立即凍結12億元的減持款,以防今後大股東說沒錢賠償投資者,等到證監會認定爾康製藥確實沒有造假的時候再解凍。本欄認為,對於財務造假的行為,證監會應該規定一個被質疑後的操作流程,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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