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被雙開:導致獨山縣政治生態惡化'

獨山縣 貴州 政治 經濟 黔南 界面新聞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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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副廳長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潘志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行其是,拒不執行黨中央關於耕地保護的大政方針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農田被違法違規佔用,對國家督查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落實不堅決,搞敷衍整改;不顧民生盲目舉債上項目,導致政府債務風險不斷激增;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導致獨山縣政治生態惡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單獨或默許其子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違規決定低價出讓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潘志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在擔任獨山縣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潘志立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獨山縣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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