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贛警方聯合破獲部督特大販運毒品案件 抓獲14人繳獲毒資324萬元

發“貨”、運輸、組織策劃、分銷,販運毒品團伙分工明確;掩蓋毒資往來、單線聯繫、安裝屏蔽儀,為逃避警方追捕,販毒分子挖空心思。

近日,湖北鄂州警方透露,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下,鄂州警方和武漢警方、江西新干警方聯合組成專案組,破獲一起部督特大販運毒品案件,該團伙三名主犯涉嫌販賣毒品罪,分別被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霹靂”行動 小線索引出大案件 部門聯動專案經營

2016年12月,鄂州市公安局開展聲勢浩大的“霹靂”行動,該局禁毒支隊及葛店派出所民警通過前期摸排的線索,發現塗某(男,35歲,鄂州市葛店開發區人)有重大販毒嫌疑,在市局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民警在塗某的住所內查獲毒品麻果2300餘顆及“冰毒”30餘克,抓獲塗某等5名涉毒人員。

民警在對塗某的偵查過程中獲悉,塗某的毒品來源於王某斌(男,50歲,武漢市人),王某斌的毒品來源於張某(男,38歲,武漢市人),張某長期在武漢從事販毒活動,且數量巨大。張某與一個叫王某(男,35歲)的鄂州市葛店開發區人勾結緊密,王某有重大販毒嫌疑。

在對王某的偵查中,民警發現王某的毒品來源於陳某(男,39歲,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人),二人經常私下從事販毒活動且金額較大。

根據掌握的線索,2017年2月,鄂州市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並將案情上報湖北省公安廳,將該案確立為省級目標案件。

“此時,武漢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武昌區分局禁毒大隊通過摸排,也發現了張某、王某的販毒線索且將該案上報湖北省公安廳。”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何支隊長說。

2017年5月16日,民警偵查發現,陶某(男,41歲,武漢市人)將從上線張某處購買大量毒品,民警通過蹲守,於當日9時在武漢市江岸區某小區抓獲陶某,當場查獲毒品麻果8700克。

鑑於案情重大,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請示湖北省公安廳將該案上報公安部,2017年6月該案被確立為部目標案件,同時,公安部指定由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聯合武昌區公安分局禁毒大隊、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禁毒大隊成立專案組聯合偵辦此案。

通過順線追蹤,2017年7月3日3時許,專案組民警在孝感警方的配合下,在孝感市高新區某酒店內抓獲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楊某(男,44歲,孝感市人),當場查獲毒品麻果44克。經查,楊某為張某下線,負責在孝感分銷毒品。

2017年7月18日18時許,專案組民警根據線索,在武漢市江漢區某小區抓獲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斌,當場查獲毒品麻果1350克。

暗藏貓膩 變更公司名稱掩蓋毒資往來 狡猾“狐狸”完成交易逃跑

2018年7月初,專案組民警緊急趕赴新干縣展開偵查。通過走訪,民警瞭解到,陳某在新干縣的生意場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緝毒大隊張警官介紹,陳某在新干縣經營一家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在鄂州葛店開發區開了一家豆芽廠。2017年底,王某將豆芽廠的名稱變更成與陳某名下相同的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通過查賬我們發現,王某的公司與陳某的公司並沒有往來貨物交易情況,但雙方私下卻有較大的資金往來,且陳某有販毒前科!”張警官說,結合王某變更公司名稱的怪異舉動,他們進一步確定陳某、王某有重大販毒嫌疑。

通過調取掌握的視頻監控,專案組民警發現陳某安排專人開車從新干縣將毒品送到葛店開發區王某手中。

2017年7月26日,在市局相關部門的協助下,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及葛店派出所民警偵查發現陳某與王某當天將在葛店開發區從事毒品交易。當天晚上,禁毒支隊與葛店開發區公安局共出動30餘名警力緊急展開布控。

“當時天氣非常炎熱,我們在王某家附近選擇了一處偏僻地帶進行了徹夜蹲守。”參與抓捕的葛店派出所吳所長介紹,27日8時許,新干警方偵查發現,狡猾的王某與陳某已經完成了交易,負責運送毒品的人已經在返回新干縣的路上,民警果斷決定對王某實施追蹤抓捕。

精準布控 警方順線追蹤多地收網 連抓團伙成員10人

“行動!”28日9時許,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現場帶隊抓捕,在武漢市高新大道左嶺新城某路口將王某抓獲,根據王某交代的情況,民警在其停放在鄂州市葛店經濟開發區的豆芽廠的汽車副駕駛及尾箱內查獲毒品麻果16900餘克及一個屏蔽儀。

當日14時許,專案組民警在當地某高速出口抓獲涉嫌運輸毒品的嫌疑人曾某龍(男,35歲,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人)、曾某平(男,40歲,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人),當場從2人駕駛的轎車內搜出販賣給王某毒品後收取的毒資120萬元。

當日17時許,在新干縣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內,專案組民警抓獲販毒人員陳某及其妻子傅某(女,38歲,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人)。

8月8日19時許,專案組民警根據武漢市公安局提供的線索,在武漢市江漢區某小區內抓獲張某,在其租住處查獲毒品麻果1044克、毒資3萬元。

10月11日14時30分,專案組民警在武漢市礄口區某小區內抓獲尹某(男,44歲,武漢市人),用從其身上搜出的鑰匙打開其居住的小區房門,從房間臥室內搜出17塊重約10公斤的毒品麻果。當天16時許,專案組民警在同一小區抓獲非法持有毒品的嫌疑人冷某(男,38歲,武漢市人)、吳某(男,42歲,武漢市人),當場從冷某身上查獲毒品麻果300餘克,從吳某身上查獲毒品麻果17克。

10月17日20時許,專案組民警在武漢市江岸區某小區內抓獲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付某(男,33歲,武漢市人),從付某居住的房間內查獲毒品麻果1300餘克、冰200餘克、沙570餘克。同時抓獲付某的下線李某(男,35歲,武漢市人),從其住的房間內搜出毒品麻果近60克。

沆瀣一氣 手頭缺錢想歪心思 “拉幫結派”走上販毒路

據專案組民警介紹,王某10多歲就外出打工,2003年前後,王某在深圳打工期間結實陳某。

“他比我大幾歲,我們經常在一起吃喝。”在陳某眼中,王某是一個“講義氣”的人。

與陳某打交道4年後,王某回到了鄂州並娶妻生子。這期間,王某與陳某仍保持著聯繫。2013年,在王某的介紹下,陳某在武漢投資2000萬做房地產生意,不料與他人產生債務糾紛導致血本無歸。

2014年左右,憑藉著手頭積攢的資金,王某在鄂州市葛店經濟開發區開了一家豆芽廠,廠內僱傭了5名工人,每年收入幾十萬。

“但儘管這樣,王某還是不滿足眼前的這點收入,於是他打電話聯繫陳某詢問發展門路。”張波說。

在電話中,王某瞭解到了陳某的一些境況。陳某向王某介紹,2010年,他回到了江西,先做過黃沙生意,後在廣東東莞因與他人開賓館發生糾紛且銀行賬戶被凍結。

“儘管早年間陳某開了一家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但遠遠支撐不起他‘發財’的野心,他早期就靠販毒起家,沒錢了,就又走販毒的老路!”專班民警介紹,負責運送毒品的曾某龍、曾某平很早就在陳某的公司打下手,幾人就此在販毒的犯罪道路上沆瀣一氣。

王某交代,2014年,他在武漢打工期間認識了張某,當時就知道張某時常吸毒,於是就拉攏張某,因張某結交許多毒友,他便讓張某負責分銷事宜。

經核查,落網的陳某等14人全部是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的有吸毒或販毒史的前科人員。

團伙套路 販毒網絡層次達4級 警方查獲毒資324萬元

隨著陳某等14人落網,一個層次達4級的販運毒品網絡清晰可見。

在該起特大運輸販賣毒品案件中,陳某及其妻子傅某為毒品源頭渠道;曾某龍、曾某平為運輸人員;王某、張某為組織策劃者;陶某、王某斌、楊某、尹某、付某、冷某、吳某、李某為分銷商。

警方查明,陳某先將毒品藏在新干縣的一個倉庫內,曾某龍、曾某平負責運送毒品。

“雖然曾某龍、曾某平二人是在陳某公司打工多年的‘得力干將’,但他們也不知道毒品的藏匿點!”民警介紹,每次出“貨”前,陳某都從曾某龍、曾某平處借好車並親自將毒品裝車,之後再換地點聯繫他們開車送“貨”。

民警在偵查過程中發現,為逃避警方跟蹤,曾某龍、曾某平不會與王某取得直接聯繫,在抓捕曾某龍、曾某平所駕駛的運輸車內,民警還發現了事先安裝好的一個屏蔽儀。

“交易毒品時,他從不使用自己的銀行賬號!”專案組民警介紹,王某的反偵察意識很強,其將豆芽廠公司名稱變更成與陳某公司一樣,就是為了讓相關查賬部門誤以為是同一公司的內部資金往來。

陳某、王某等14人先後落網後,一條從江西省到湖北省的運毒通道就此截斷,警方共繳獲冰毒、氯胺酮、麻果共計31.3公斤,毒資324萬元,扣押涉案車輛3臺。

2019年5月8日,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陳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曾某龍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廳 邵峰)

(責編:周恬、關喜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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