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男友640萬毒資買房買車理財 她犯洗錢罪被判五年

男友唐某制販毒後將640萬元贓款交給了女友楊某,她用來購買住房、轎車和理財產品等。6月25日,四川樂山警方通報了該市首例涉毒洗錢連環案,經過法院判決,楊某洗錢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60萬元。

搗毀藏身廢棄糧倉毒窩

查封涉毒資產現洗錢端倪

據樂山市犍為縣公安局民警介紹,2012年9月11日,該局禁毒大隊民警在本縣一廢棄糧倉內,搗毀一個特大製毒窩點。後經深挖細查,專案民警釐清了基本案情。2010年至2012年,製毒犯罪團伙頭目、金堂縣人唐某組織團伙成員,先後在沐川、屏山、犍為等縣多次製造冰毒,數量高達61公斤之巨。

由於該團伙制販毒時間之長,製毒數量之大,涉毒資金之多,為了不讓每一筆涉毒資金漂白洗淨,專案組全體民警馬不停蹄地開展了毒資追蹤,迅速趕赴成都金堂縣等地,查封、扣押了總價值上千萬元的涉案人員現金、房產、汽車、理財產品等財物。

辦案民警介紹說,其中查封和凍結主犯唐某以及同居女友楊某名下房產三套、價值80萬元大眾途銳轎車一輛、426萬元理財產品,以及現金60萬元。

在進行涉毒資產偵查時,專案組民警發現主要犯罪嫌疑人唐某曾多次將600多萬現金交由其同居女友楊某處理。楊某多次到銀行進行大額現金存款;最多一次存款多達200萬元現金,且利用多名親友的銀行賬戶之間資金相互轉賬頻繁,往來資金流水多達數千萬元。

專案組分析,楊某轉移資金行為,符合洗錢罪的特徵,涉嫌洗錢犯罪。2013年11月,楊某被捉拿歸案,執行逮捕。

640萬毒資去向何處?

交給女友買房買車買理財產品

據辦案民警介紹,楊某是成都金堂人,高中文化。2009年底,當時才21歲的楊某剛參加工作不久,與唐某(已判)認識後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2010年11月22日,兩人非婚生育一子唐某某。之後楊某在家照顧小孩,無工作無經濟來源。

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初,唐某組織陳剛(已判)等人到沐川等地製造冰毒共計60餘公斤用於販賣。2010年10月9日之後,唐某陸續拿了640萬元給楊某,她將其中140萬元用於購買位於成都市武侯區的住房一套,面積141.65平方米;80萬元用於購買大眾途銳轎車一輛;120萬元及300萬元分別用於購買理財產品。

楊某雖交代資金來源於唐某,但辯稱系唐某做工程所得。不過,專案組民警調查發現,2011年某次,唐某和團伙成員在討論製毒工藝時,楊某在場並參與了討論,證明楊某明知唐某等人在進行制販毒活動,其交由她管理的數百萬資金,也是毒品犯罪所得。

據介紹,楊某與唐某原在某會所上班,唐某在辭職後幾個月內給楊某640萬元,楊某將其用於購買房產、汽車、理財產品。楊某知道唐某的職業及財產狀況,楊某協助唐某轉換與唐某職業、財產狀況明顯不符的鉅額資金,其行為符合“洗錢”。

經樂山市中院判決,認定楊某犯洗錢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60萬元。據樂山警方介紹,楊某洗錢罪的成功判決,首開樂山警方洗錢案偵結先河,也有力地震懾了毒品犯罪分子。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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