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開槍致人死亡 檢方追訴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

毒品 邵陽 劉哲 霰彈槍 寶雞檢察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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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訊(記者張吟豐 通訊員張麗)近日,由湖南省邵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彭波等16名被告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彭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劉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別因犯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幫助毀滅證據等罪被判處四年零六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12月15日晚至次日凌晨,彭波一夥人與姜志勇一夥人在KTV因吸毒等原因發生矛盾,各自結夥持械尋找對方進行鬥毆。16日凌晨5時,雙方相遇,姜志勇等人將劉哲所駕車輛圍住,欲進行砍殺,車上的彭波見狀用獵槍朝對方開了一槍,後逃離現場,姜志勇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3月,彭波、劉哲等16人涉嫌聚眾鬥毆、故意殺人罪一案移送邵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人審查後發現,彭波等6人均有犯罪前科,罪名涉及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此次又因聚眾鬥毆被抓,性質與此前犯罪具有類似動機和目的,且嫌疑人供述還有其他以暴力手段實施的違法行為,涉嫌惡勢力團伙犯罪。

經過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在證據尚不足以認定16名犯罪嫌疑人為惡勢力團伙犯罪的情況下,邵陽市檢察院一方面向法院提起公訴,另一方面繼續督促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善涉惡犯罪證據材料。

2018年12月,邵陽市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提供法庭審判所需證據材料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結合該案犯罪嫌疑人彭波等人犯罪前科,此次聚眾鬥毆中雙方均持槍持刀、事前聚眾吸食毒品等行為,對該案所有犯罪嫌疑人涉嫌黑惡勢力犯罪的事實、證據補充偵查。在審理過程中,為查清事實、追訴漏罪,該院還依法向法院申請對該案延期審理。

經查,2007年,彭波年滿18週歲即混跡社會,因大規模持械聚眾鬥毆犯罪被判刑,緩刑考驗期內不思悔改,又進行大規模持械鬥毆4次,故意毀壞財物一次,為害一方,欺行霸市,因此又被判處刑罰。2015年刑滿釋放後,彭波購買槍支,與鄧鑫、劉哲等人相互糾集,從事非法持有槍支、吸毒、暴力索債、聚眾鬥毆、故意殺人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其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另一惡勢力頭目姜志勇自2013年以來,與王潔、艾祖文等相互糾集,從事賭博、吸毒、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姜志勇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今年3月18日,在該案涉惡證據進一步充實的前提下,邵陽市檢察院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該案。經討論,大家認為雖然彭波此次犯罪以外的主要涉惡犯罪行為發生在2009年以前,但此次犯罪與之前犯罪都是聚眾鬥毆,這些行為之間具有連續性、一貫性,具有同類動機和目的,應認定為惡勢力。最後,決定將該案作為惡勢力團伙犯罪追加起訴。

隨後,邵陽市檢察院分兩次對彭波等16人惡勢力的認定和部分漏罪追加起訴,並向法庭提交補充案卷共計31冊。最終,法院支持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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