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後視鏡裡看到乘客注射毒品沒吭聲 獲了刑

毒品 轎車 浙江新聞 2019-06-29
他從後視鏡裡看到乘客注射毒品沒吭聲 獲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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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個開黑車的,賺點車費而已。他在我車上注射毒品,我就當沒看見,這也犯法嗎?”錢某很不解。

錢某平時會用自己的私家車拉客賺點小錢。2018年2月的一天,趙某(另案處理)找上了他,要他載自己出去一趟,但含含糊糊地不說清楚目的地,只讓錢某按照自己的指示開就是。說著,趙某就上了車的後排座位,錢某雖然心生疑惑,但也沒有多問,便由著趙某的指點往前開。當車七繞八繞地經過省道下面某個橋洞的時候,趙某突然叫了停車,接著拿起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不多時,一個頭戴黑色頭盔的男子騎著電瓶車來到車前,從後車窗遞給趙某一小團餐巾紙,趙某交給對方現金,二人默不作聲地完成了交易。

錢某坐在駕駛座上,透過後視鏡把後排的情況看得一清二楚,心裡已經明白了幾分。趙某從那團餐巾紙裡拿出一小包用透明塑料袋裝著的白色粉末時,錢某知道,自己這趟不但載了一名吸毒人員,還親眼目睹了一場毒品交易。“你看到就當沒看到,對你沒有好處的。”趙某警告他。

拿著剛到手的120元車費,錢某決定裝沒看到,“我當時以為只要自己不參與吸毒販毒就行了,乘客幹了什麼跟自己沒關係。”錢某說道。

此後,趙某隔三差五地來找錢某,叫他開車送自己去買毒品,甚至多次在回程途中,趙某就在錢某的車上用針管給自己注射毒品,每趟行程結束,趙某都會付給錢某120元到150元不等的車費。

2018年11月底,嘉善陶莊派出所根據線索將吸毒人員趙某與司機錢某抓獲。

兩年的時間裡,錢某默許了趙某的行為,沒有進行阻止、勸誡,更沒有向派出所報案,他多次為他人注射毒品提供場所,這種行為已經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6月26日,嘉善縣法院判處錢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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