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洞庭湖打造“私人湖泊””?“湖霸”夏順安等11人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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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洞庭湖打造“私人湖泊”

湖南益陽:“湖霸”夏順安等11人法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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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洞庭湖打造“私人湖泊”

湖南益陽:“湖霸”夏順安等11人法庭受審

在洞庭湖打造“私人湖泊””?“湖霸”夏順安等11人受審

非法修建矮圍,控制漁業資源,盜採砂石,採取威脅恐嚇、強佔漁船等方式欺壓百姓……8月26日,經湖南省益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夏順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自2001年以來,被告人夏順安先後承包湘陰縣石湖包、響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洲經營蘆葦。為了控制湖洲水域內的漁業資源,夏順安以沅江市順安實業有限公司(2005年10月變更為湖南洞庭龍食品有限公司)為依託,糾集其弟被告人夏順泉,於2001年底在三個湖洲修建矮圍。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強化對矮圍內漁業資源的控制,夏順安以承包湖洲為由,非法修建矮圍和組建“巡湖隊”,指使被告人肖建軍、陽建國、胡梅陽、胡春陽、範桂明等人,對到湖洲內水域捕魚、釣魚的群眾進行毆打、辱罵、恐嚇、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毀壞、佔用財物,實施尋釁滋事;夥同被告人夏順泉、劉孟春,以“補償款”“保證金”或“協商借款”的名義,先後7次索要他人錢款共計400餘萬元;夥同他人在沅江市與湘陰縣交界的下塞湖水域非法採砂,在下塞湖北閘出口附近的赤磊洪道非法採砂,非法獲利共計2000餘萬元;採用電捕、掛網以及修建矮圍圍湖等非法方式,在沅江市下塞湖公共水域非法養魚和捕撈野生魚,捕撈數量約410萬斤,非法獲利約1700萬元;騙取貸款840萬元;詐騙畜禽退養補償款80餘萬元;先後22次向湘陰縣、沅江市的國家工作人員楊某等6人行賄,行賄金額共計200餘萬元;利用沅江市、益陽市、湖南省人大代表身份插手漉湖蘆葦場下屬管理區的人事安排,侵蝕基層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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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洞庭湖打造“私人湖泊”

湖南益陽:“湖霸”夏順安等11人法庭受審

在洞庭湖打造“私人湖泊””?“湖霸”夏順安等11人受審

非法修建矮圍,控制漁業資源,盜採砂石,採取威脅恐嚇、強佔漁船等方式欺壓百姓……8月26日,經湖南省益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夏順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自2001年以來,被告人夏順安先後承包湘陰縣石湖包、響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洲經營蘆葦。為了控制湖洲水域內的漁業資源,夏順安以沅江市順安實業有限公司(2005年10月變更為湖南洞庭龍食品有限公司)為依託,糾集其弟被告人夏順泉,於2001年底在三個湖洲修建矮圍。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強化對矮圍內漁業資源的控制,夏順安以承包湖洲為由,非法修建矮圍和組建“巡湖隊”,指使被告人肖建軍、陽建國、胡梅陽、胡春陽、範桂明等人,對到湖洲內水域捕魚、釣魚的群眾進行毆打、辱罵、恐嚇、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毀壞、佔用財物,實施尋釁滋事;夥同被告人夏順泉、劉孟春,以“補償款”“保證金”或“協商借款”的名義,先後7次索要他人錢款共計400餘萬元;夥同他人在沅江市與湘陰縣交界的下塞湖水域非法採砂,在下塞湖北閘出口附近的赤磊洪道非法採砂,非法獲利共計2000餘萬元;採用電捕、掛網以及修建矮圍圍湖等非法方式,在沅江市下塞湖公共水域非法養魚和捕撈野生魚,捕撈數量約410萬斤,非法獲利約1700萬元;騙取貸款840萬元;詐騙畜禽退養補償款80餘萬元;先後22次向湘陰縣、沅江市的國家工作人員楊某等6人行賄,行賄金額共計200餘萬元;利用沅江市、益陽市、湖南省人大代表身份插手漉湖蘆葦場下屬管理區的人事安排,侵蝕基層政權。

在洞庭湖打造“私人湖泊””?“湖霸”夏順安等11人受審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夏順安及其組織成員實施的這些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騙取貸款罪,詐騙罪,行賄罪,欺壓群眾稱霸一方,長期在洞庭湖區非法修建矮圍,打造“私人湖泊”,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和洞庭湖生態環境。

據瞭解,該案是全國掃黑辦、最高檢、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從一開始就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為確保辦案質效,益陽市檢察院及時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先後向公安機關提出多條證據收集建議,全部得到採納。

7月4日,益陽市檢察院對夏順安等11人涉黑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深挖徹查背後的“保護傘”,益陽市委原副祕書長、時任沅江市委書記鄧宗祥等公職人員目前已被提起公訴。

庭審當日,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媒體記者等100餘人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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