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佔洞庭湖湖泊2.7萬畝 益陽警方打掉夏氏涉黑犯罪組織

洞庭湖被稱為“長江之腎”,為野生魚類、候鳥提供了棲息地,也養育了湖區百姓。以夏某安為首的涉黑犯罪組織卻修築矮圍,圈佔2.7萬畝湖泊,不許百姓捕魚、割蘆葦,“湖裡的魚被他們捕撈一空,候鳥都吃不到,不再往這裡飛。”

昨日,湖南省公安廳掃黑辦通報,經過大量縝密偵查,益陽市公安局一舉打掉了這個涉黑犯罪組織,抓獲夏某安等犯罪嫌疑人22人,查封房產15處。當地政府拆除矮圍後,生態逐漸恢復,魚游回來了,候鳥也飛回來了。

築圍佔湖,毆打恐嚇百姓

1959年,夏某安出生於沅江漉湖蘆葦場,他有七兄弟,因為排行老四,人稱“夏老四”,是不折不扣的漉湖一霸。

2001年,已成為武漢漢陽造紙廠供銷員的夏某安以不再收購沅江蘆葦相要挾,逼迫沅江市漉湖蘆葦場、湘陰縣湖洲局將沅江下塞湖、龍潭溝、漁業管區和湘陰縣石湖堡、響水坎等地的蘆葦山交由他生產經營。隨後,夏某安網羅了範某明、陽某國等一大批涉黑閒散人員看護蘆葦,指派其長子夏某翔、弟弟夏某泉管理上述人員。

2003年,夏某安安排團伙成員範某明、陽某國、胡某陽等人協助其弟夏某泉在洞庭湖區下塞湖修築矮圍,通過巡湖、改名、不準當地百姓進入等手段,將下塞湖變成了夏傢俬人擁有的“夏設湖”,在矮圍內投放魚苗,安排手下肖某軍、陽某國等人毆打、恐嚇百姓,實現了在該水域違規養殖的目的。

至此,一個以夏某安為組織領導者的涉黑犯罪組織初步形成。

破壞生態,不理政府整改通知

該組織形成後,為維護非法權威,維持不法收益,夏某安等人續包了沅江下塞湖、龍潭溝、漁業管區和湖陰縣石湖堡、響水坎等地的蘆葦山,繼續擴建矮圍、違規養殖,繼續招募人員用暴力看圍護養,又實施了多起違法犯罪案件,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2014年,這個洞庭湖上的巨型矮圍被湖南省遙感中心通過衛星監測發現。夏某安團伙建成了一條長18692.6米,底寬80米、面寬8米、圍堤高3米至5米的矮圍泥堤,還修建3個涵閘截斷、控制水流,形成一個面積達2.7萬畝的封閉性湖泊,嚴重影響洞庭湖魚類洄游和行洪安全。

此後,湖南省水利廳、沅江市和湘陰縣政府多次對夏某安非法修築的矮圍下達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夏某安停止圍湖行為,自行拆除所修建的矮圍、涵閘。但夏某安無動於衷,稱自己長達13年修建矮圍,陸續投入近2億元。如果要清除矮圍,政府必須進行補貼。

雷霆出擊,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

2016年至2018年,沅江市政府和湘陰縣政府動用推土機、挖機等,將夏某安所修建的矮圍、涵閘全部拆除,基本恢復湖洲原貌。

2018年6月,益陽市公安局抽調數十名警力組成專案組,對夏某安等人涉嫌犯罪立案偵查。同年8月,專案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查明夏某安等人涉嫌實施非法採礦、非法捕撈水產品、騙取貸款、詐騙等多起犯罪行為。專案組歷時4個多月,調查走訪1300餘人次,抓獲嫌疑人22人,破獲刑事案件18起,查封價值近億元的採砂船隻3條,查封夏某安房產15處。

2018年12月29日,警方將該案22名嫌疑人移送起訴至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其中,對夏某安、夏某泉等10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騙取貸款罪等移送起訴,其餘12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等移送起訴。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新華社(資料圖) 圖片編輯:項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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