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與理論|把基層供銷社真正建成黨和政府服務“三農”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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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基層供銷社真正建成黨和政府服務“三農”有力抓手

符 健

按照黨中央戰略部署,供銷社五年綜合改革最關鍵核心目標,就是要做到基層社恢復建設全覆蓋,全國供銷社上下為之做出了積極響應,排除重重困難,基本上實現了這一宏偉目標,得到了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高度評價。基層社組織恢復了,如何在新時代中使其成為黨和政府服務“三農”真正抓手,成為擺在各級供銷社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值得認真探索思考。對此,筆者認為:

充分認識和發揮基層社在大農業社會化服務中潛在優勢,使之家喻戶曉,全民皆知。供銷社自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聚集了諸多經營服務優勢,從生產培植、經營管理、服務組織、網絡建設、資金場地等方面有著與其他部門不可比擬的長處,尤其各級基層社這方面共性特徵更為明顯:懂當地農民增產增收需要;懂當地農業生產各類經濟組織發展要素需要;懂如何引導、團結、激發社會閒散資本、經營力量參與市場競爭需要,利用搭建的各類平臺所具備的功能做好全方位服務工作。我們不怕家醜揭短,但更要提倡優勢推介,宣傳在廣闊的農業農村空間發展壯大的基層供銷社是廣大農戶可信賴的“朋友”。

圍繞“三農”需要,優化和創新供銷服務供給和發展新方式、新模式。堅持開放、包容、共享的辦社理念,把供銷社的組織、網絡和品牌等優勢,與農村各類經濟組織的優勢結合起來,實現共贏發展。特別是當前推行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新形式及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實施,給基層社全面發展和服務功能提質升級提供了廣闊發展空間,基層社建設發展與之有機結合的方式和途徑豐富多彩,鼓勵有實力的基層社把服務範圍拓展村、組中,建立村、組級供銷分社,把服務觸角延伸到村、組和農戶之中,順推基層社發展壯大,帶動農戶增產增收,脫貧致富。主動服務好小農戶生產,發揮好與大市場對接的中樞組織功能,是我們基層社必備練好的基本功,通過“農戶+合作社”“農戶+合作社+專業公司(工廠)”等模式,與廣大小農戶建立緊密的產業與利益聯結,帶動小農戶分享產業發展紅利收益,積極開展土地託管、土地流轉、訂單農業、實物推介銷售、生產生活預約等業務,為小農戶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耕、種、管、收、儲、銷等全程服務,這樣,基層社的“根”才能紮實扎牢,才能得到廣大農戶擁護支持,才能更好地實現奮鬥目標,發展壯大的生命力才能更加茂盛、永葆活力。

強基固本,增加正能量,不斷提升夯實基層社內在發展自我“造血功能”。一是素質提高要環環緊扣,以縣或地市級為單位,對基層社主任每年開展 2 至 3 期業務素質培訓,使他們真正認識到“為什麼要恢復基層社”“服務工作如何貼近當地實際開展”“如何從全局整體上提升供銷社的形象地位”。二是業務指導要分類跟進,根據不同的基層社,瞭解掌握各自發展動態,解決他們在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對症下藥。縣、市兩級社要形成“走訪制”,縣級社要全面到位,地、市社抽查掌握,對照其在“三農”服務中的作用發揮與否,發展方向正確與否,服務措施是否具體有效,遇到具體困難又是如何解決等諸多方面進行調研督查。三是政策環境落實要名副其實。基層社通過考察批准建立後,除正常的經濟組織行為登記外,縣級社應以正式文件下發批准其負責人任命文件,並報送當地鄉鎮政府備案,納入當地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履行黨和政府賦予的相關工作職責,使其在參與當地政治經濟建設中服務作用更能得到淋漓盡致的發揮,讓千家萬戶農戶真正體驗到“供銷社確實回來了”。四是社會宣傳要有的放矢。激勵先進鞭策後進,對於在推進中湧現出來的優秀基層社及時宣傳報道,每兩年對 3%-5%比例的基層社擇優進行表彰,經報相關程序批准後,從合作發展基金中列支部分資金進行獎勵,形成比學趕幫、奮勇爭先的良好氛圍。對於工作開展不得力、不擔當、不作為,服務作用未發揮的基層社,提出批評,約談其負責人,限期整改,再達不到要求的,立即撤銷重建。

(作者系市供銷合作社監事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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