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14歲男孩騎電動車載7歲弟弟遭碾壓,父親暴打肇事司機,誰之過?

7月30日,鄭州街頭髮生一起車禍。14歲男孩騎電動車載其7歲弟弟,與水泥罐車發生碰撞,弟弟遭碾壓身亡,哥哥受輕傷,悲痛的父親追上警車欲暴打肇事司機。

關於父親暴打肇事司機這一做法網友炸鍋了↓↓

網友“不做沉默的大多數”:

首先,不知道肇事現場發生了怎樣的具體情況,無法判斷主要的交通責任,根據描述判斷,孩子遭罐車碾壓,父親暴打肇事司機,喪失孩子的情緒激動心情可以理解,罐車司機也負有不可推卸的交通責任,安全意識降低,放鬆行車警惕,沒有及時觀察周圍道路的交通情況。

孩子父母作為監護人,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

其次,孩子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而且兩個孩子尚未成年,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差,未成年人騎電動車上路,本來就是件很危險的行為,即使在城市的交通,騎電動車帶人也屬於交通違規,會被交警制止,並接受安全教育。

父親在暴打肇事司機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盡到應有的監護責任了嗎?就是因為教育的疏忽和大意,才釀成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了家庭幸福和諧,希望家長教育孩子的同時,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和約束,畢竟生命對於每個人只有一次。

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安全出行不容忽視

城市發生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很多都是因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亂闖紅綠燈,橫穿馬路,搶佔機動車道,路怒症頻現,大家各不相讓。寧停三秒不搶一分,不是玩笑話,等待的時間很短,交通安全暢通無阻,安全出行不容忽視,希望此類悲劇事件,以後能夠避免發生。

網友“為你而改變1829107947”:

首先這件事情的主要原因還是對未成年人的監督沒有做好,電動車我國交通法裡規定也屬於機動車,禁止未滿16週歲的人駕駛機動車!

水泥罐車,渣土車,本來就是車匪路霸,有的甚至遮蓋拍照高速狂奔,闖紅燈就是為了多攬活掙錢!萬一出事了人家各種保險都有。

在這則事件中水泥罐車屬於正常行駛,反而騎電動車的小少年則是走著機動車快速幹道,而且還闖紅燈,當事故發生的那一刻,汽車司機第一時間在沒有觀察四周下繼續前行,這也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家長痛失兒子的心情完全能理解,發洩發洩是人之長情,如果說是將人打傷打殘,那就屬於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安全駕駛,高高興興上班來,快快樂樂回家去。

網友“火紅色的飛鳥”:

打人可以理解,為什麼?不管交通事故中是誰的責任。首先他一個父親,在剛剛失去孩子的情況下,請問誰能保持理智?想反駁我的你?至少我也會!至於後來如何鑑定交通事故責任,那是兩說的事情。

回過頭來說事故。因為我們不知道是誰的錯,這裡不予置評!個人認為十四歲可以騎電動車了,不過絕對不能帶人,更要遵守交通法規。十四歲難道還什麼都不知道?應該初中了吧?這裡他還帶著自己的弟弟。唉,希望悲劇不會再有吧!雖然只是希望!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愛噴就噴!

網友“小輝音樂”:

打人可以理解,作為一名父親,在孩子被撞死的情況下,失去理智暴打司機沒毛病,試問任何一個父親在這種情況下,還會斯斯文文跟你說道理嗎?不管誰的錯,你撞死了他的孩子,肯定會打你一頓再說。孩子就是他的一切,孩子都死了,還會跟你講道理?

話說回來,這位父親肯定有監護不力的責任。司機有沒責任要看當時具體情況。

網友“山咔咔裡的老男孩”:

我在現場親眼目睹。司機絕對沒闖紅燈,但是速度不算慢估計的有50左右。車不是空車。孩子闖紅燈走的還是機動車道。。這是我親眼看到的,我當時從工商銀行取錢出來準備過馬路。是誰的對錯大家心裡都有桿秤吧!//這是一個在現場的網友說的,我想問問家長憑什麼打司機?家長為什麼讓一個不滿16歲的孩子騎電動車帶著另外一個孩子闖紅燈呢?是嫌兒子太多了嗎?

網友“天太2”:

事情己發生了,是非曲直怨誰自然要由交警根據交通法規來確定,我們在心痛惋惜之餘主要應看看應當接受什麼樣的教訓,以警示今後,杜絕這種問題再次出現。

首先從傳遞的信息看,14歲的孩子騎電動車己違規。電動車應該說是目前最安全的交通工具,比自行車,摩托車好操控的多。電動車的速度國家有規定,通常前輪為油剎,後輪為鼓剎,是安全可控的。假如老式的電動車用的是線剎,速度可能相應低些,但也是可控的。同時,電動車操作簡單,幾乎等同於自行車。正因為這些,無須駕照,男女老幼都能上,滿大街都是。但電動車有個特點,很沉。有動力操縱的好,輕鬆自如,無動力將停車時要保持好平衡,這是一般孩子做不到的。大的電動車帶人很穩,小的電動車帶人不如大的穩當,但被帶人如有大動作會影響駕車人,小車尤甚。這就說明:兩個孩子騎電動車,是有不安全因素的。

其次至於家長打肇事司機,我認為不可取。可以肯定的說,沒有人希望出現這種情況,除了傷心病狂的恐布分子。做一個司機很不易,特別是一個大車司機,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要想及時剎住,有難度。有消息說大車車速在50,但車頭推著電動車走了20米,說明司機早採取了剎車措施,至於操作是否規範合理,我們不作評價,這是專業人士的事。但這個問題告訴我們:龐大的鐵傢伙是不能說停就停的,它需要一定的距離。有一段電視也報道過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在橫穿馬路時,一定要讓車,不能和車,特別是大車比膽,以為它不敢撞人,它是有剎不住時候的,有時是因故障,有時是因距離。

家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緒,因為打人於事無補,甚至有可能引出意外的官司。近年來正是由於受害人家屬情緒失控,導致了一些新的情況發生,有的司機肇事後心裡害怕,第一時間不是選擇救人,而是選擇棄車逃跑,事後有人問這些人為何這樣不通人性,這些人競說,不跑會被人打死。這也反應了一個問題:私刑或過激行為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爾會造成更復雜更糟的局面。如果司機出了事都選擇逃跑,可能會使應該得救的傷者更加雪上加霜。因此,保持理性,相信法律,是我們最好的選擇。

小編表示,對孩子爸爸失去兒子這件事心痛惋惜,不希望以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順便提醒大家,外出一定要遵循交通規則,相互禮讓!

來源:大河客戶端整合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