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也要“衝業績”?99年舊國標能否勒令停售“超標電動車”?

電動汽車 交通 社會 全球電動車網 2018-12-15

新國標過渡期還沒結束,但某些地方竟然為了年底報表好看拿著1999年的舊國標來治理“超標電動車”,坑害當地電動車經銷商的利益。

工商也要“衝業績”?99年舊國標能否勒令停售“超標電動車”?

這件奇葩的事情就發生在湖北省宜昌市,當地工商局組織近日開展對流通領域交通工具類商品“靶向式”抽查檢驗,竟然以最高車速超過20km/h、無腳踏行駛能力、輪胎寬度不符合GB17761-1999標準要求,勒令當地電動自行車專賣店停止銷售這14批次不合格商品。

工商也要“衝業績”?99年舊國標能否勒令停售“超標電動車”?

勒令停止銷售不合格電動車是工商局的權利,但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局的執法依據盡然是雞肋到執法者無視,業界和民眾無感的1999年舊國標,不是即將施行更符合實際情況的新國標。這其中是不是存在某些問題呢?

自從年內電動車新國標出臺,各方都積極擁護新國標,認為電動車新國標的施行能夠為將會徹底改變我國現在混亂的電動車市場!各地電動車生產商緊羅密佈地根據新國標來生產電動車。

各地政府為了新國標的順利執行,在治理電動車根據當地情況的電動車制定相應的過渡期管理政策,然後按照這個政策來治理電動車市場。比如北京市出臺《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設置三年過渡期;浙江省出臺《關於做好國家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實施前過渡期內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設置三年過渡期等等。

工商也要“衝業績”?99年舊國標能否勒令停售“超標電動車”?

唯獨宜昌市工商局,治理當地“超標車”的依據竟然是1999年出臺的電動車舊國標,在此我們不得不懷疑是因為年關將至,當地工商局為了年底報表好看沒事找事,亂管理

電動車新國標的出臺是一件好事,各地政府治理電動車亂象也是一件好事,但某些地方憑藉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管理政策就會把好事變成一件壞事了。

在此,我們希望各地執法部門在管理“超標電動車”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因為電動車經銷商都想多賣點車多賺點錢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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