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後,是該做個“沉睡者”,還是無所畏懼活出自我?

導讀:女人離了婚日子還是照樣過,而有的女人離了婚則是渾渾噩噩。女人究竟要不要將人生所有希望都放在一段婚姻上面呢?

女人離婚後,是該做個“沉睡者”,還是無所畏懼活出自我?

01

鄧文迪大姐又雙叒上新聞了,照舊是一身比基尼,在海灘上不停地凹造型。

看著鄧文迪和默多克離婚之後活得越來越年輕,緋聞上至普京大帝,下至20多歲的男模,生活不要太精彩。

於是乎,有人就在想,鄧文迪真是不受離婚的影響嗎,她離婚時也沒有分得多少錢財,真的甘心嗎?

可是我們卻肉眼可見,離婚之後的鄧文迪不僅狀態良好,你看她穿著比基尼的狀態,像是一個失婚的中年怨婦嗎?一點都不像好不好,反倒是和20多歲的小男友一起沙灘牽手照時毫無違和感。

鄧大姐的故事告訴我們,一個女人若是將畢生的精力和希望都放在一段婚姻上,那麼她將會患得患失,甚至沒有希望和未來。

現代社會告訴女人們,婚姻不是女人生命的全部,只是女人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已,有則好好經營,沒有那就好好愛自己,何必終日苦心期盼?!

女人離婚後,是該做個“沉睡者”,還是無所畏懼活出自我?

02

而有的女人卻將終生的幸福放在一段婚姻感情上。

朋友蘭姐40歲離婚,離婚的原因是蘭姐無法正常懷孕,自己和前夫又不善經營生活,兩人沒有半點積蓄無法藉助醫學科技做試管嬰兒,於是40歲那一年,前夫提出了分手。

離婚時蘭姐孑然一人。房子,是前夫的婚前財產;車子,也是前夫的父母所贈;孩子,兩人沒有。

於是蘭姐就帶著自己常穿的衣服離開了共同生活了十幾年的家。

蘭姐說,前夫有點小才能,當時結婚時兩人是奔著白頭偕老所去的,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和前夫離婚。

可是啊,自從兩人結婚之後,蘭姐和前夫都不善經營家庭。

前夫的收入主要負責家庭的大小開支,比如生活費、水電氣網費、以及其他各項開支,蘭姐的收入就負責購買自己喜歡的零食、衣服、首飾等等。

於是兩人月光了十幾年,等到38歲的時候蘭姐還是沒有順利懷孕,一直去看醫生,醫生的建議是嘗試試管嬰兒,要準備幾萬到十萬塊錢。

兩人還是有著僥倖心理,依舊月光,直到蘭姐40歲時,兩人依舊一分錢存款都沒有,於是前夫提出離婚。

女人離婚後,是該做個“沉睡者”,還是無所畏懼活出自我?

03

離婚之後的蘭姐帶著一身的情傷去找了一套房子租住,還是和人合租。

蘭姐每天的生活就是不斷的懷念前夫,以及心不在焉的工作。

很多朋友看著蘭姐的狀態不好,都勸蘭姐要好好的為未來打算,別再像以前得過且過,可是蘭姐依舊每月把收入全部花光。

不僅如此,只要和朋友見面就張口閉口說"我老公以前也是這樣的。"

有一天另一個朋友說,"蘭姐,你今年已經40歲了,請不要再做著和年齡不相稱的事情了,你和前夫已經離婚了,他不再是你的老公了。"

蘭姐聽了之後崩潰不已,大聲質問,她要怎麼辦?她該怎麼辦?

女人離婚後,是該做個“沉睡者”,還是無所畏懼活出自我?

04

是啊,蘭姐還能怎麼辦呢?

像鄧文迪鄧大姐那樣嗎,畢竟鄧大姐是全球僅有一個的鄧大姐,我們普通中年婦女能夠做到的不過就是讓自己的生活越來越好,過著和年紀相稱的舒心日子啊。

既然做不到鄧大姐那樣的奇女子行徑,那麼是不是可以稍微有尊嚴一點的繼續生活,而不是沉醉在不現實的過去呢?!

看看有多少離婚女性,離婚之後又要帶孩子,又要去上班,還要面對七七八八的亂七八糟的事情,那又怎麼樣?

孩子還是要繼續養,生活還是要照過啊。

平時上班時,每天早上我都會光顧一家早點攤,姐妹兩人一起擺攤賣飯糰。時間長了,姐姐告訴我,姐妹倆都命苦,都離了婚。

姐姐的孩子7歲,妹妹的孩子才不到2歲,姐妹倆每天早上2點鐘起床蒸糯米飯,保持食材的新鮮,準備做各種飯糰的材料,早上6點開始擺攤,走的時候要姐姐家的大孩子照看妹妹家的小孩子。

日子苦不苦,自然是苦的,但是生活還是要照過,姐妹倆都是早婚,以前有男人養,現在離了婚沒有男人養,難道就坐吃等死嗎?!

現在雖然累一點,但是掙著清清白白、乾乾淨淨的錢,也能給孩子樹立起榜樣。

前兩天早餐攤的姐姐告訴我,過了這一冬,準備盤下一個小鋪子,賣個快餐,能賣3頓飯,雖然累,但是對未來生活有希望。

女人離婚後,是該做個“沉睡者”,還是無所畏懼活出自我?

05

所以啊,女人離婚不可怕,別總想著自己多麼可憐,成為失婚婦女,幻想著前夫會回心轉意。

女人離了婚之後,還是要好好的生活,為了自己,也為了孩子。

像勇者無敵的鄧大姐也好,像那個天天早上賣飯糰的姐妹倆也好,只要將日子過得越來越好,就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而不是每天自怨自艾,自我沉醉,做個懷念過去的沉睡者。

2019年了,我們女人的觀點也在逐漸改變。現在的姑娘們結婚時從沒想過要白頭偕老,能幸福一天就是賺的,減重前行,這樣反倒能夠幸福很多年。


【本文版權歸<小情話大學堂>所有,你想聽的小情話,這裡都有。】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