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學院2017年省外招生章程

大學 英語 升學考試 教育 未來網新聞 2017-06-0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淮海工學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淮海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中文名稱為“淮海工學院”,英文名稱為“HuaihaiInstitute of Technology”,縮寫為“HHIT”。 學校法定住所為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蒼梧路59號。設有蒼梧校區(江蘇省連雲港市蒼梧路59號,郵編:222005)、通灌校區(江蘇省連雲港市通灌南路108號,郵編:222001)、宋跳校區(江蘇省連雲港市昌生路2號,郵編:222069)

第四條 淮海工學院是江蘇省政府所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學生教育培養資格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授予權。2013年8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批准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堅持陽光招生,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傳統志願省份不超過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平行志願省份原則上不超過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5%。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七條 實行傳統志願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考生沒有錄滿時,錄取下一級志願考生。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平行志願考生,在平行志願考生沒有錄滿時,錄取徵求志願考生。

第八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和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願,當投檔分相同時語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學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1%的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對進檔多投考生,只要專業服從,可用預留計劃順延錄取。

第九條 藝術類、體育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校考的省份,按照文化統考成績與專業校考成績相加後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其他省按照所在省有關政策執行,使用所在省文化、專業統考成績,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專業分高者優先錄取或滿足其專業志願。

第十條 按大類招生(培養)的專業,新生入學兩年內在大類內選擇專業(方向),具體選擇辦法另行公佈。

第十一條 考試科目改革試點省份,按各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英語專業、朝鮮語專業只錄取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只錄取英語、日語語種考生。非外語專業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其它語種考生務請慎報。

第十三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培養費、住宿費等費用。

第十七條 學校學院介紹、專業介紹、獎助貸困補政策等詳細情況見招生簡章及我校網上公佈的信息。

第十八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生畢業時頒發淮海工學院畢業證書,並以此名稱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淮海工學院授予相應學位。

第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hhit.edu.cn,諮詢電話:0518-8605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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