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違建整治難題怎麼破解丹東振興:做實檢察建議助力社會綜合治理'

丹東 農村 遼寧 合作社 水稻 衢州檢察 2019-08-03
"

來源:檢察日報

本報訊(通訊員花放 鍾為民)“你們的檢察建議太及時了,讓我們在大棚房專項清理活動中少費了很多力氣。”近日,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檢察院在回訪該區湯池鎮落實檢察建議情況時,該鎮幹部說。

今年2月,該院在調研中發現,該區江海街道辦事處某水稻合作社未經審批擅自佔用農用地,建設庫房和硬化水泥地面搞非農建設,違建面積達3000餘平方米,而2017年,該區國土執法大隊就已對此違建作出限期拆除行政處罰,卻一直未執行到位。

對此,該院立即展開進一步調查,通過實地走訪街道辦和國土執法大隊,他們發現類似現象在全區不在少數。如何徹底解決這類問題?如果只是簡單地向國土局發出依法履職的檢察建議,會過於籠統,操作性也不強。經認真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發現,鄉鎮(街道)對於鄉村規劃區之外的違法建設亦負有監管職責,該院遂向涉案單位發出檢察建議並抄送區委區政府,建議各單位通過“大棚房整治專項行動”等形式,建立鎮村組土地監管預防聯動機制,強化日常監督巡查,對違法建設進行動態監督,對農村違建行為形成常態化監督機制。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行政機關全部採納建議內容並及時回覆落實情況。

接下來,為實現辦理一案、影響一片的效果,振興區檢察院以辦理此案為契機,調閱區國土執法大隊2017年至2019年度違法佔地建設行政處罰卷宗69件;實地走訪調查核實80餘次;對發現的99.5畝違建進行全面梳理並製作臺賬;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4份,已督促鎮(街)政府拆除違建共計1萬餘平方米。

據瞭解,為使違建問題得到長期有效治理,該院主動延伸監督觸角,撰寫《關於我區違法佔地情況的專題調研報告》和《關於將鎮街土地監管情況納入全區社會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的工作建議》,並報送區四大班子,引起高度重視。各行政機關均表示會全面支持、落實檢察院工作意見和建議。在該院的溝通建議下,區委政法委將城市私搭亂建治理情況也一併納入全區社會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考評體系,並正式立項考察論證。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