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嚴把“五關”加強生豬屠宰監管

畜牧業 農業 文章 榕江縣信訪局 2017-05-20

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榕江縣農業局動監所嚴把“五關”加強對定點屠宰場生豬屠宰檢疫監管。

一是嚴把入場查驗關。生豬入場時,檢疫員嚴格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畜禽耳標等,並詳細做好記錄。入場檢查時必須證物相符,確保生豬健康、免疫耳標齊全,經檢合格方可入場。

二是嚴把宰前檢疫巡查關。生豬進場前,檢疫員按照申報檢疫制度,屠宰企業要先填寫檢疫申報單,檢疫員根據《生豬檢疫規程》實施檢疫巡查。對檢疫合格的,出具準宰通知書;檢疫不合格的說明原因,按照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是嚴把違禁藥品抽檢關。按要求,檢驗員要對屠宰企業進場的生豬進行“瘦肉精”的抽樣監測,以每批次生豬2%的比例進行“瘦肉精”抽檢工作。

四是嚴把無害化處理監管關。對查檢出的病死豬、染疫豬以及宰後檢疫檢出的病害豬肉、豬產品,嚴格按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病害豬肉、豬產品流入市場。

五是嚴把宰後場內消毒滅源關。根據要求,工作人員每日要對圈舍、屠宰車間、屠宰通道、急宰間進行清洗消毒,及時更換屠宰場大門消毒池藥液,使用消毒藥液要輪換,確保達到消毒滅源的作用,對運載生豬的車輛嚴格消毒,卸載後必須在場內清洗消毒。

文章來源:榕江縣人民政府網

作者:縣農業局 黎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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