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年間5任局長前“腐”後繼 被同一人玩弄於股掌之間

來源:央視網新聞

目無規矩,局長們“接連”腐敗;心中有鬼,縱容財務人員胡作非為……日前,《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了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交通運輸局系列腐敗案的案件細節。

據報道,2019年3月,樂都區交通運輸局原局長辛曉梅因犯受賄罪一審判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而這,只是樂都區交通運輸局系列腐敗案的一部分。這起系列腐敗案件牽出了先後任該區交通運輸局局長的劉正輝、巨邦儒、辛曉梅、楊哇瑪、沈曉棟。

十餘年間5任局長前“腐”後繼 被同一人玩弄於股掌之間

楊哇瑪,曾任樂都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從2006年到2018年,從劉正輝到沈曉棟,十餘年間,5任局長前“腐”後繼,令人震驚之餘,更發人深省。

此外,在該單位的系列腐敗案件中,有一個人格外引人注意。他就是祁世德,樂都區交通運輸局會計。

飛揚跋扈的祁世德在斂財方面頗有“手段”,僅倒賣水泥就從中獲利700多萬元,甚至得了個“水泥老闆”的名號。祁世德之所以如此有恃無恐,就是抓住了局長們自己心中有鬼不敢把他怎麼樣的心理,長期把持交通運輸局財務,甚至把局長們玩弄於股掌之間。

案件查處中,樂都區交通運輸局12名黨員和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22名行賄人受到紀律和法律追究;樂都區政府、區紀委、區審計和區財政部門27名黨員幹部因失職失責被問責。其中,辛曉梅、楊哇瑪、沈曉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受賄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巨邦儒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劉正輝受到政務降級處分。會計祁世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官員前“腐”後繼,“組團”落馬不止此一例。

早在2007年12月開始,昆明4任市委書記相繼落馬,分別是楊崇勇、仇和、張田欣、高勁鬆,橫跨了足足12年。

2008年3月至2016年3月,整整8年的時間裡,衡陽換了3任市委書記,他們分別是張文雄、童名謙和李億龍。如今,這三人已全部落馬。

十餘年間5任局長前“腐”後繼 被同一人玩弄於股掌之間

從左至右侯伍傑、申維辰、陳川平

2014年10月,《山西日報》報道,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太原調研時提到,太原先後有3任市委書記,連續3任市公安局長出問題,還有多名幹部和企業主被調查,在全國的省會城市中是罕見的。其中,3任落馬的太原市委書記分別是陳川平、申維辰、侯伍傑,3任落馬的公安局長指的是蘇浩、李亞力、柳遂記。

……

為何這些“前車之覆”沒有成為“後車之鑑”?青海省紀委監委在《關於海東市樂都區交通運輸局系列腐敗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中指出,剖析辛曉梅、楊哇瑪、沈曉棟、祁世德等人違紀違法的深層原因,根本在於理想信念動搖、貪念利慾膨脹,權力失去監督、制度形同虛設,選人用人不當、管黨治黨不嚴等。

那麼,如何才跳出“前腐後繼”的怪圈,不讓悲劇重演呢?《人民日報》曾刊文提出四方面建議:一是克服私心雜念,二是去除僥倖心理,三是切莫妄自尊大,四是常懷憂患意識。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廉政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金程之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指出,要在權力運行過程中,對“一把手”適當分權、限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加大監督力度,強化監督網絡,疏通和拓寬舉報渠道,謹防權力“任性”;用法律、制度把好用人關口,把防線前移、形成防腐屏障,防止“帶病提拔”;腐敗問題一旦發現,就要一追到底,深挖根源、剷除土壤,把重心放在預防機制的構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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