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撈者家屬投放魚種修復長江生態,“很後悔,希望通過投放魚苗彌補自己過錯”

楚天都市報6月13日訊(記者孫婷婷 張理晶 通訊員成豔秦 徐韜劍 王田甜)今日上午,武漢長江二橋旁的漁政碼頭,包括鮭魚、大白刁、鯉魚和鯽魚在內超過75000尾魚苗,80斤成魚被投放進長江,其中28000尾魚苗和40斤成魚,由劉某平、劉某和高某投放。此前,三人禁漁期江邊電魚,被告上了江漢區法院,經審理,三人認罪認罰分別被判處罰金3千元。同時,三人自願賠付12000餘元生態環境修復費用,購買魚苗向長江投放(本報於2019年5月31日A11版)。今日上午,三人在江漢區法院、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長航公安局、漁政、江漢區檢察院監督下來到長江邊投放魚苗。

非法捕撈者家屬投放魚種修復長江生態,“很後悔,希望通過投放魚苗彌補自己過錯”

“禁漁期捕魚我很後悔,也很無知希望通過投放,彌補自己對長江生態造成的破壞。”劉某等人說道。

禁漁期捕魚觸犯法律

2018年5月6日,武漢漢江長豐橋下,劉某平、劉某、高某三人下班後相互邀約在一起,帶著電瓶、點舀子進行電魚。此時被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楊家河派出所巡邏至此的民警現場抓獲,當場收繳電魚工具兩套、江魚5公斤。

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長江禁漁期。劉某平、劉某、高某一時興起之舉,卻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即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隨後,劉某平、劉某、高某三人被水上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水上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出具公安建議,建議檢察機關對其公益訴訟。

隨後司法機關按照“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2018年9月19日,江漢區法院針公開審理了此案。審理過程中,劉某平、劉某、高某自願購買魚種在長江進行放流,根據環境與農業專家的估算,購買魚苗向長江投放,以彌補自己對長江魚類生態的破壞。

非法捕撈者家屬投放魚種修復長江生態,“很後悔,希望通過投放魚苗彌補自己過錯”

“我要告訴家人不能破壞長江環境”

“很後悔。”面對滔滔江水,劉某平、劉某、高某三人坦言,因為一時無知導致自己觸犯法律,更重要的是破壞了長江這條母親河的生態環境。

在因涉嫌非法捕撈後,劉某平、劉某、高某不僅被刑事拘留,而且正常生活也被打亂。“時間消耗,更重要的是破壞了環境。事情結束,我要告訴家人不能破壞長江環境。”。三人紛紛表示對自己行為感到愧疚。

非法捕撈者家屬投放魚種修復長江生態,“很後悔,希望通過投放魚苗彌補自己過錯”

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諶昊昕表示,此次投放魚苗的犯罪嫌疑人或是因為一時好奇在禁漁期捕魚,或是利用電等手段捕魚。“以電捕魚為例,由於江水有導電性,一處放電將會影響一片水域的魚類和其他生物,對長江魚類資源是毀滅性的打擊。”諶昊昕表示投放的目的,就是希望犯罪嫌疑人彌補自己非常好能夠帶來的損失。

魚苗長到年底才100克到250克,環境恢復不可能一蹴而就

除了犯罪嫌疑人投放魚苗外,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長航公安局、漁政、江漢區檢察院、江漢區法院等部門自行購買魚苗和成魚投入到長江中,儘自己力保護長江生態環境。

“與投放相比,更重要的還是保護,以鮭魚為例,魚苗現在投放,到年底,會長到100克到250克,長江生態恢復並不是一蹴而就,因此持續保護才能讓長江更美麗。”現場相關負責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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