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法院公開宣判“孔氏三兄弟”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滄州 經濟 河北 法制日報 正定普法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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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孔氏三兄弟”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包庇罪等罪實施數罪併罰,分別判處孔某甲、孔某乙、孔某丙三名被告人二十年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90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金。同時,責令三名被告人向被害單位退賠違法所得90萬元,賠償經濟損失3萬餘元。

新華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為樹立家族權威,在某村開發過程中牟取個人利益,以孔某甲為首要分子,孔某乙、孔某丙為重要成員,經常糾集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實施多起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孔某甲、孔某乙、孔某丙3人橫行鄉里、欺行霸市,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

新華法院認定,被告人孔某甲、孔某乙、孔某丙三人犯罪行為已構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中,被告人孔某甲犯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90萬元;被告人孔某乙犯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包庇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55萬元;被告人孔某丙犯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30萬元。同時,責令三被告人向被害單位退賠犯罪違法所得90萬元,並賠償經濟損失31519元。(來源:河北法制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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