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母親存款交給兒子保管,欲重新分配遭拒絕,怎麼維權?

不完美媽媽 法律 農村 上海 銀行 浦東唐鎮司法所 20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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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太今年86歲,老伴已去世6年,膝下有三兒一女。大兒子自幼過繼到其姑姑的名下;二兒子頂替母親已到城裡上班; 只有三兒子戶口仍在農村。老母親從養老院搬到三兒子家安享晚年,欲將保存在二兒子處的存款取出來重新作個分配,卻遭到了拒絕。林老太想立遺囑加以明確,但諮詢公證時也受阻,不知如何是好。

上海恆業律師事務所崔瑤律師告訴記者,林老太的情況比較複雜,由於具體的案件情況未看到書面材料,因此僅能作一個簡單回答。如需獲得更準確的回覆,林老太可攜帶有關材料向專業人士當面諮詢。

法律問題|母親存款交給兒子保管,欲重新分配遭拒絕,怎麼維權?

事由

林老太老兩口一生省吃儉用,積攢有幾十萬元存款。老伴去世後,林老太住到養老院,為了安全起見,林老太將一筆不菲的存款交由二兒子暫為保管。去年,林老太從養老院搬到三兒子家中,由三兒子一家照料其生活至今。

今年3月,林老太曾向二兒子討要過存款,二兒對母親說:“你想買什麼我給你買,存款不能給你,這個存款只有在你生病住院時才能花,在你正常生活的情況下是不能動的。”二兒子以此為由,拒絕將存款交給母親。

林老太是退休工人,每月有自己的養老金,交給贍養她的子女作為補貼和老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對於這一點子女四人均無異議,即誰贍養照顧母親,養老金就給誰。但現在林老太想把存款要回來,結合以後的贍養情況作個分配。“大兒子已過繼給其姑姑; 二兒子18歲時頂替母親已到城裡上班,戶口已遷出。”林老太說,老家農村還有一處老房子,三兒子戶口在農村,林老太想把存款和老房子留給三兒子。

林老太存款沒要回來,就想以遺囑的方法加以明確,但公證處答覆說:現錢不宜立遺囑,錢具有不確定性;房子的證件不完備也不能做公證。

分析

在這種情況下,這筆存款以何種方法處理比較好?另外,大兒子自幼過繼到姑姑名下,是否還有繼承權?

首先,對於母親沒要回來的存款能否以遺囑的方式進行處置的問題。“這是一個很現實又很無奈的問題。”崔瑤律師說,這裡有兩種情況,一是母親將該筆存款以自己的名義存在銀行裡,然後將存摺交給二兒子保管,二兒子可憑取款密碼予以取用,在這種情況下,母親只需掛失後重新辦理存摺即可拿回款項,相信公證處對於母親銀行賬戶內財產是可以進行公證的。二是母親將現金交給二兒子保管,在二兒子不願意還給母親的情況下,公證處要對“二兒子保管的現金”進行公證,也確實不符合法定程序。崔律師建議母親可請專業人士制定方案為自己維權,或向原單位、居委會等組織尋求幫助。

其次,對於大兒子自幼過繼到姑姑名下,是否具有繼承權的問題,崔律師分析認為,這個需要核實“過繼”是否合法,即大兒子與姑姑之間是否辦過收養登記手續,如辦理過,則構成法律上的母子關係; 若沒辦理過,則他們之間仍是姑姑侄子的關係,大兒子就有權繼承生母的財產。但如果大兒子過繼給姑姑時,我國的收養法尚未頒佈生效,在審判實踐中,會以公安部門的戶籍檔案、過繼時大兒子是否成年、大兒子與姑姑的履歷表是否填寫過母子關係等多種因素來確認雙方有無構成母子關係。

崔律師表示,三兒子將母親從養老院接到家中贍養,體現了兒子的一分孝心,“很期待看到其他子女們對母親孝心的延續”。

信息來源: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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