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不罵就讓孩子服?刷爆家長群的女教授育兒經,到底有多厲害?

不打不罵就讓孩子服?刷爆家長群的女教授育兒經,到底有多厲害?
六歲前的孩子應該怎麼教育?這個問題,讓一位犯罪心理學專家來回答,會不會讓人覺得有點彆扭?但最近,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的一段演講刷屏了!現將李玫瑾教授的演講內容與她此前在其他場合的部分觀點整理成文,分享給大家!

01

6歲之前一定要說不

一個三四歲的孩子和爸爸媽媽鬧,家長應該說不行就是不行。

這孩子鬧吧,他能怎麼和你鬧?大不了在地下打滾。

但到了十三四歲,家長突然跟孩子說:“我以後不給你錢了,你不能去網吧玩。”結果會如何?

孩子還會和你鬧,但他有好多種途徑——離家出走,因為他腿硬;還有的,會跳樓自殺或者服毒自殺。

曾經接觸過這樣一個案例——

一名12歲的男生,就因為母親說了他,就服毒自殺了。

有人問,為什麼這麼點大的孩子就知道自殺呢?

因為在孩子的眼中,家長的愛是沒有限制的,孩子已經學會了用“愛”來威脅家長,只不過,他還不知道死亡的意義。

所以,六歲之前,家長一定要給孩子相關訓練。

我們知道,孩子2歲之前,還不怎麼會說話,大多數情況下是覺得痛苦了、不舒服了,就用哭聲來表達;但3-5歲就不一樣了,孩子的哭聲已經有一定的目的性了:

我要這個東西。你不給我, 我就哭!

比如,有天孩子在商場裡看中了一個小汽車,家裡其實已經有了類似的玩具,家長不同意買,孩子就開始哭鬧了,“不行!我就要!”,還賴在商場裡不走了。

很常見是不是?

記住,家長一定要在孩子3-5歲的時候,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剋制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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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直接抱回家;當場不要打也不要罵,讓孩子哭去。

第二步:

回家後抱到臥室裡,一對一,不管誰,一個人管足夠了,把門一關,其他人不要來勸來干涉。

第三步:記住四個“不要”

  • 不要罵孩子,要給孩子樹立良好的家庭教育觀念
  • 不要打孩子,大人打小孩,這不公平
  • 不要說教,孩子哭鬧時,你說什麼在他聽來都是噪音
  • 不要離開,他就是鬧給你看的,所以你就坐在旁邊看著他鬧。

所以,你就坐在那兒,表明你的姿態,“今兒這事說不行就是不行,你管你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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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當然會接著哭啊鬧啊,說不定人一歪腦袋還會磕到桌角上,你別擔心,他肯定知道疼。

你問他,磕到疼不疼啊,他也許會嘴硬“不疼”,行,不疼那你接著磕。

放心,孩子沒那麼笨,他知道疼,不會繼續去磕。

等哭到精疲力盡了,你給點兒愛,拿熱水毛巾給他擦擦臉,不然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淚也挺難受的。

擦完以後孩子會想,你是不是回心轉意了?

這時候你一定要把毛巾往旁邊一放,跟上一句話:還哭嗎?要哭接著哭。

你看,你沒有打他罵他,也沒有不文明,你只是你這種方式告訴他

如果你鬧起來沒道理,我不心疼,我也不讓步

我也不跟你鬧,你就鬧吧。

這一次他就會知道了,鬧是沒有用的。

對孩子的無理要求堅決說“不”的家庭,孩子從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他不可能對父母提什麼特殊的要求,也不可能以什麼極端的手段要挾父母。他們時時能感受到父母的愛,但是,這愛是有原則的。從小生活在原則中,他們長大也會成為有原則的人。

所有的孩子都會從中感知你的反應。只要你堅決,他就明白了。從此之後,他不會再如此辛苦地與你鬧!然後你再進行疏導性教育,恩威並施,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這種“較量”越早越好。

但是注意,鬧沒有用,可也要注意另外一點——不能讓孩子太壓抑了。

02

給孩子留條交流的路

剛才說到,孩子哭累了,不鬧了,這時你要說一句很重要的話

以後有什麼事情,能不能好好說?

如果你能說服我,說不定我會考慮你的要求。”

這是給孩子留一條路,跟家長溝通和交流的路。

孩子可能又會和你說,“我想要那輛小汽車啊”

你就可以問他,“那這輛小汽車和家裡的有什麼區別呀?”

注意,這是鼓勵孩子和你交流。

交流有一個原則,記住——

“三比一”,即孩子提出三次要求,滿足一次。

讓孩子知道交流有用,但又不要每次都給。

所以,這樣就建立了你和孩子間一個好的關係——

1. 你明確說不行的事情,他就不能鬧了

2. 如果他真的想堅持,他會跟你商量。

有了這個基礎,到了青春期,你們倆的關係就好相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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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等待為了更大的滿足

再來說說,讓孩子學會剋制誘惑。

剛才咱們討論的是孩子在你跟前鬧,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不在孩子身邊的時候,他能不能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控制。

這是人成長中必備的素質,要學會剋制誘惑。

我們可以怎麼做呢,比如,你找點好吃的小零食,剛開始的時候,每三天給孩子吃一次,不要天天給,一個月後,孩子已經養成了這樣的飲食習慣。

接下來,你跟孩子說:

這次給你的零食,你能不能先不吃,保留三天;

要是能做到,那三天後我再給你追加三份;

如果你吃了,那麼三天後的那份好吃的也沒有了。

說完之後,你把零食給他,然後你走開,不要管。

但你要做到一點——如果孩子吃掉了,那三天之後,你就說今天這份沒有了,要吃就得再過三天。

如果他真的把這份零食保留下來了,那你就履行諾言,給他三份。

這樣孩子就會知道——等待可以獲得更大的滿足

這樣的訓練是讓孩子具有剋制力,等孩子上學以後,你也要告訴他,現在的剋制是為了今後的長遠。

否則,這孩子會沒有耐性;如果沒有耐性,到了上學後、青春期,一定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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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讓孩子“管別人”

孩子自私,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孩子小時候,都是別人幫他;即便一點點長大,現在學業壓力那麼大,爸爸媽媽也不會給孩子子再去增加什麼負擔,好好唸書就行;所以一直到考上大學,孩子都只要管好自己就行。

等他考上大學,他會覺得,這是我憑自己努力考上的大學,和其他人沒關係。

這麼想很自然,因為從小到大,他在家裡都只需要管好自己的事情,不需要管別人。

其實,應該讓孩子學會“管別人”。

比如,孩子五歲左右,能跟家長一起坐在飯桌上吃飯了。這時候家長要立下一個規矩——家長不動筷子你就不能先吃飯。

這個事很簡單,但非常有效。

我們知道,孩子一般放學了,四五點了,就開始有點餓了。可是我們吃飯一般在六點前後;很多老人心疼,覺得孩子餓了,先吃吧。

我覺得,晚吃這一個小時,孩子餓不壞,也餓不死。

我們知道,人生本能的痛苦,是飢餓。

人走上社會、走上工作崗位後的痛苦還有很多,人只有在痛苦的時候才能理解別人的痛苦。要讓孩子在這種小小的痛苦面前,知道別人跟他一樣,也會經歷類似的痛苦。

也讓孩子知道,我們是一個家、一個整體,要有“別人”的意識

這是從吃飯中學會了忍受。

再舉個例子。

我女兒小時候,跟我回爺爺奶奶家。她看到我在剝橘子,守在旁邊很想吃;我剝好橘子後只給她一瓣,告訴她:“把這瓣橘子給爺爺送去。”

她拿在手裡看看我,看看爺爺,不想送去;我就告訴她,“你要是不送給爺爺,接下來我就不給你吃。”

於是她乖乖地去送了。隨後,我還要求她把橘子分別送給了外婆、姑姑和爸爸……

橘子眼看就剩下最後一瓣,這時女兒做了一件事——

她拿起最後那瓣橘子,塞到了媽媽的嘴裡。

我表揚了他,並且重新剝了一個完整的橘子給她。

在這個過程中,孩子對整個家庭有了概念,這就是防止自私的觀念培養。

類似的細節還有很多。比如吃飯時如果家裡哪個成員還沒回來,就要撥出一份留著。到後來孩子就自然成習慣了,腦子裡有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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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讓孩子學游泳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進行挫折訓練,這在性格訓練過程中十分重要。

很多大學生,讀到碩士、博士了,都從樓上跳了下去。動不動就跳下去,失戀了跳,連為了論文推遲答辯沒通過這事都跳了下去。

這些青少年倒是挺省事的,兩手一攤跳下去也就不用愁了,不重視自己的生命,這一方面說明他們心中比較自私,上面我們說過的,心裡面沒有他人的觀念;另一方面,他們沒有忍受挫折的忍耐力。

所謂忍受挫折的忍耐力,其實與意志力息息相關。意志力的培養,不是憑藉智力培養得出來的,而是通過體力的培養。

所以孩子小的時候,要讓他適當吃一點體力之苦。人只有忍受過體力之苦,才會承受住生活之難。

像我們小時候經歷過拉練訓練,其實非常好,走不動也得跟著走,不然沒有退路,這種適當的訓練方式就很好。

說到這裡,我想說說,現在有這樣一類家長非常愚蠢,動不動就告學校——孩子受傷了告學校,有點什麼事就就找學校,這種行為其實很愚蠢。

這樣一來,學校很多事情都不敢去做了,但有些訓練就得學校來幹!如果學校沒有進行這些吃苦耐勞的教育的話,家長其實很難做。你父母有可能帶著孩子步行走上三天嗎?幾乎不可能!

這樣,就使孩子喪失了接受必要的經歷和教育的機會。

如果現在學校體力訓練搞不成,我再給家長一個建議——讓孩子學游泳。

不打不罵就讓孩子服?刷爆家長群的女教授育兒經,到底有多厲害?

游泳這事也要趁早。七八歲甚至五六歲都行,送到游泳池,教練會說你們家長都出去吧,你們在這兒孩子學不了。

為什麼呢?因為接下來,教練會拿著杆子把孩子都趕到泳池裡,甚至是把孩子抱起來扔到泳池中。

孩子到水裡使勁撲騰啊!其實,在教練的看護下,孩子都好好的。

但第一天接孩子的時候,你一定要問孩子一個問題:“第一次下水的時候是什麼感覺?”

孩子一定會說,“嚇死我了,我喝了好幾口水”……

家長繼續問:“那後來怎麼樣了?不是也好好上岸了嗎?!”

你要告訴孩子,以後人生過程中也許會遇到挫折,可能也覺得自己都快死了,但只要肯撲騰、肯努力,就一定死不了。

以後他再遇到這個挫折,你就給他講這個道理,他肯定忘不了。

以上這些問題,都要在12歲之前做。

我遇到許多無助,甚至絕望的父母,對自己長大了的孩子,說不聽,罵無用,打不過……當他們無奈地向我訴說孩子的問題時,我只有一個感受:“為時已晚”——他們錯過了心理教育的最佳時間……

一般而言,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或心理問題,如:逃學、撒謊、網癮、頂撞父母、離家出走、動輒自殺、打架傷害、參與搶劫等“發病期”多在12歲至18歲前後。但是,這一年齡段的行為問題和相關的心理問題都源於12歲之前,並且源於父母對孩子的撫養方式。

人在青少年時期,甚至在成年時期出現的情感問題,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幼年,從他早年的生活背景中找出解釋。

真的是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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