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才25歲啊!

是什麼讓一個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

監控最後畫面曝光

真相令人難以接受

家人痛不欲生!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同學聚會時

他突然離奇失蹤……

事發福州晉安河福馬路段

5月3日上午10點半

晉安河福馬路邊的一段沿河棧道上

一群人圍在那兒

神色凝重,他們說已經在這裡守了第2天了

一家人正在尋找的

是25歲的小林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父親:


5月1號傍晚6時多,兒子同學打電話給我,說兒子失蹤了,他們找不到,我們就馬上趕到福州來了。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母親:


因為兒子同學報警,要家屬簽字,他們才告訴我們這個事情。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的母親說

她和家人接到電話得知的時候

距離兒子失聯

已經過去整整16個小時


而這一切變故還得從

4月30日晚上說起

那一夜,福州下著大雨

小林從平潭來到晉安區的一家娛樂場所

和同學聚會


那麼

之後小林為何與家人失去聯繫?

雨夜裡

他一個人究竟去了哪?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母親:


4月30號晚上,兒子和同學來福州吃飯喝酒,喝到凌晨2點時,6個人喝酒,3個回家了,還有3個就把車停在那邊,兒子喝醉酒了,3個人又想在前面那個火鍋店吃宵夜,兒子發現手機不在身上在車上,就拿著汽車遙控器出來找手機。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同學:


我們一個去上廁所,一個去點菜了,然後小林說他手機落車上了,要去拿。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的母親說

當時兒子喝多了,找不到車

一直往前走,其實走過頭了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從去拿鑰匙後

小林就突然離奇失蹤了

並且徹底失聯了


那麼

小林去車上拿手機的過程中

究竟發生了什麼?

監控最後畫面,真相令人痛心


事情發生後

小林家屬調取了附近監控探頭

當晚,僅有2臺監控拍攝到了小林的身影

一個是在小林停車點附近的一家餐館探頭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據小林家屬:

出現在這個地方

5月1號凌晨2點左右

他一直站在這裡按遙控器

到處找不到自己的車,然後他又往回走

過十幾秒,他又出現在畫面裡了

往那個方向去了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監控畫面顯示

小林四下不見自己的車

於是又沿河往棧道的方向走去

經過富裕世家小區門外

小區監控探頭正好記錄下了第二段畫面


小區的監控拍到,他經過小區門外

然後翻越花圃圍欄,往前走

然後就什麼也看不見了

再也沒有別的監控拍到了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這第二段監控畫面

也是最後一段關於小林的畫面

之後,小林就進入了監控死角

不明去向了


據記者瞭解,小林從準備吃宵夜的火鍋店出來找車子,走到路口時,本應當右拐,但也許因為酒過三巡,小林錯過了路口,繼續直走,因此就有了2段監控記錄到的畫面。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母親:

這個探頭拍到的,我兒子拿著車鑰匙,一顛一顛往這個方向走,走到這裡,小區這個探頭又拍到,他這樣跨過去,往那邊走了,就不見了。至此,兒子酒後失聯已經56個小時。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在最後的監控畫面中

小林跨過小區外花圃欄杆,走進綠化帶裡

他為什麼會有這個奇怪的舉動?

當時是否喝醉了酒?


對於這個問題

小林的同學和小林母親

各有各的看法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小林同學:

那天晚上,根據娛樂場所店老闆說,我們喝了5箱半的啤酒,以我們對他認識,他沒有喝醉,說話也很正常。

小林母親:


怎麼沒有喝醉呢?我兒子我還不知道嗎,監控看他走路都踉蹌了,沒喝醉酒會找不到車?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火鍋店工作人員:


我們老闆說他(小林)沒有進來,就在門口蹲了一下,可能喝醉了吧。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隨後

據福州市公安局水部派出所

他們接到報警後馬上調取監控視頻

但是晉安河沿河棧道部分都沒有探頭

所以線索很快就斷了

然而,令人心碎的消息傳來

小林的屍體在光明港附近被打撈上岸……

25歲小夥同學聚會後失聯,監控最後30秒令人痛心


除了心痛還能說什麼?

開心聚會開始悲劇收場

共飲者應否承擔責任?承擔責任的依據是什麼?

通常的依據是《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為能夠同桌飲酒,一般都是彼此相熟者,他們對彼此的身體狀況和酒量是有著一定程度的瞭解和認知的,也因此產生了勸告、照顧甚至護送的義務,這是因共飲者的先前行為所產生的不作為義務。

但承擔責任的大小,要根據飲酒前後受害人的狀態由法官酌情確定,比如明知受害人不勝酒力而極力相勸,或者明知受害人喝的不省人事而將其丟下不管,共飲者承擔的責任就要較重;

而且,因各個共飲人與受害人關係的親疏亦有不同。從以往的司法實踐看,無論有多少人蔘加共飲,他們總體承擔的賠償責任以不超過受害人全部損失的20%為宜。

酒桌上這4種行為要擔責

①強迫性勸酒,如用語言刺激或在對方已喝醉的情況下仍勸酒;

②明知對方不能喝酒(如有心臟病)仍勸其飲酒;

③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

④酒駕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

告誡大家:同席人之間不僅負有不能互相拼酒、勸酒的義務,對飲酒過多者還應負有勸阻、通知、協助、照顧和幫助等義務。


法律說法:同伴有安全送其回家的義務

具體到王女士丈夫一事,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吳旭華表示,同事聚餐喝酒也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特別是酒量不好還要灌酒、勸酒之人可以收手了。雖然勸他人喝酒是為了盡興,當然也會有不懷好意的情況。不管何種理由和動機,都無法規避因為勸酒導致他人人身損害甚至死亡的後果。

另外,對於喝醉酒的同伴,其他人也有安全送其回家的義務,不送或者送到一半就撒手,發生問題同樣逃脫不了干係。

又是醉酒惹的禍!

勸解各位,

朋友聚會,小酌可以,但千萬不要醉酒!

來源:海峽導報、福建新聞頻道、人民日報、臺海網、FM93交通之聲、都市快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