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19歲都未領證?女子遭“丈夫”套路背了一身債

不完美媽媽 贛州 銀行 法律 江西 經濟 中國經濟網 2019-04-10

來源:看看新聞網

(原標題:生兒子才領證? 女子遭“丈夫”套路背了一身債)

近日,江西贛州市民鄧女士反映說,幾年前她的“丈夫”劉某進用她的身份信息貸款買了一輛小轎車。買回來沒多久,劉某進就開著車跑了,至今幾乎見不到人影,汽車貸款也從此沒有還過。現在,還被法院判決由鄧女士來償還那六七萬元的汽車消費貸,鄧女士真心覺得委屈。

兒子19歲都未領證?女子遭“丈夫”套路背了一身債

記者在南康區唐江鎮見到了鄧女士,事情還得從2013年3月說起。當時劉某進用她的身份信息購買了一輛10萬元的某品牌汽車,支付了3萬元首付款之後,又用鄧女士的名義通過汽車銷售贛州市中燁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擔保從銀行貸一筆7萬元的分期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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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女士稱,當時質疑過為什麼要用自己的身份證買車,“他說他的買不到,他的名字打到黑名單去了,然後我就給他了。”如果剛開始讓鄧女士覺得事有蹊蹺,而接下來事情的發展就讓鄧女士無法置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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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車子不到半個月就走了,五六年都沒有回來過。買車貸款的錢也不還,現在車子違章有200多條。”鄧女士說劉某進開著車消失後,汽車貸款劉某進也再也沒有還過了。無奈之下擔保公司贛州市中燁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幫他們還清了汽車銀行貨款,並於2015年7月17日將鄧女士告上法庭。2016年3月9日法院判鄧女士償還汽車貸款本息滯納金違約金等近7萬元。

兒子19歲都未領證?女子遭“丈夫”套路背了一身債

夫妻倆共同買的車,為什麼法院只判鄧女士賠償呢?原來,1999年,鄧女士和唐江鎮某村村民劉某進擺了喜宴,按農村風俗就是結婚了。2000年生有一子,但一直沒有領取過結婚證,也就是說從法律上講,劉某進並不是鄧女士的合法丈夫,也就不用承擔那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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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結婚的時候我想去領證,但是他們家說生了兒子領證;但是生了兒子後,他們就有另外的想法了,就不去領證了。”鄧女士說兒子現在已經19歲了,從2013年到現在基本上都是她在撫養管教。自己做點小生意經濟也比較拮据,一個人還這筆7萬多元的汽車貸款實在困難。“我也是太相信他了,什麼東西都相信他;他拿我的身份證去買車,還貸款,我也沒想到他會這樣害我。”

由於找不到這位劉某進,記者只好電話聯繫了他。電話裡劉某進還直接表示他不願意支附這些欠款。“我現在一分錢都不會付。”

就此事記者也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目前情況來看,鄧女士可以自己先行償還這筆欠款,然後再拿出確鑿證據證明,這輛車實際購買人使用人就是劉某進的情況下,通過法院起訴向劉某進追償這筆款項。

律師提醒,在我國合法的夫妻是必須到有管轄權的民政部門進行婚姻登記取得結婚證。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債權債務等情形,都需要結婚證來證明。許多人不重視辦理結婚,只有事實婚姻,一旦發生相關訴訟,往往因無法證明婚姻關係而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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