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未見的女強人媽媽與有前科的爸爸,誰更適合撫養孩子? 撫養權歸屬,主要看這些方面

來源: 律師來了

都說孩子是父母的掌中寶,心頭肉,每一對父母都希望自己可以用愛陪伴並呵護孩子的一生。

近期,寧波海曙區法院發佈了自編自導的微電影《愛不離》,講述了一起撫養權糾紛的案例,引起了不小的討論:

8歲小女孩湛湛從小跟著爸爸張亮生活,在她1歲多時就離開的媽媽何芸,如今突然出現,說要帶她一起生活。

何芸對法官說,自己經過多年的學習、打拼,終於當上了一家外貿公司的經理,“湛湛爸爸的收入不穩定,我的收入是他的幾倍甚至十幾倍,可以給孩子更好的生活……”

6年未見的女強人媽媽與有前科的爸爸,誰更適合撫養孩子? 撫養權歸屬,主要看這些方面


網絡配圖

一邊是7年沒有見過的有錢媽媽,一邊是含辛茹苦帶大女兒卻生活艱辛的爸爸。如果媽媽真的起訴,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法庭該怎麼判呢?

同居生子後丈夫卻因盜竊入獄

妻子無奈一走了之6年未曾見過孩子

微電影所講述的案例原型,來海曙法院承辦的一個離婚真實案例:

孩子的爸爸與媽媽相識相愛時才17歲,後來兩人同居生活,於2010年生下了女兒。

一年之後,爸爸因盜竊入獄,媽媽覺得自己感情被騙,本想帶著孩子一起走,但是老公家人堅決不肯,她只得獨自一人回到了孃家,6年來,一直沒有探望過女兒。

之後,女兒一直是由爸爸和爺爺奶奶撫養,轉眼,女兒就要上小學了,因爸爸工作不穩定,家庭收入一直不太好,於是,去年女兒起訴至法院,要求媽媽支付6年來拖欠的及之後的撫養費。

此時,媽媽已經在杭州有著一份不錯的工作。她跟法官提出,既然爸爸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她想要爭取撫養權。

誰來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

結果一個細節讓媽媽決定……

負責該案的法官將雙方約至海曙法院進行調解。開始調解後,事業有成的女強人媽媽一再強調,不是不願意支付撫養費,而是因為前夫有盜竊、賭博惡習,擔心撫養費花不到女兒身上,並且堅持爭奪女兒的撫養權,表示若由自己撫養女兒,不要求前夫支付撫養費。

爸爸聽後很氣憤,堅決不同意將一手養大的女兒交給前妻撫養,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他氣憤地說:“女兒在學校說自己沒有媽媽,不信你們問,看她怎麼回答!”這時,法官打斷了他們的互相抱怨,看向小女孩……只聽她面無表情地回答:“我沒有媽媽。”

6年未見的女強人媽媽與有前科的爸爸,誰更適合撫養孩子? 撫養權歸屬,主要看這些方面


微電影截圖

“每個人都有媽媽的,你為什麼這麼說?”

小女孩哭著說:“因為我媽媽從來沒有看過我,我都不知道我媽媽長什麼樣子。”

法官指了指,“她就是你媽媽,你媽媽與爸爸之間出了點問題,沒有去看你,但是媽媽還是愛你的,否則她剛才不會要跟爸爸爭奪你的撫養權。”

這時,媽媽忍不住從被告席衝到原告席,抱住女兒。然而,法官看到女兒表情木訥,對媽媽的擁抱,毫無反應。

最終,這起案子經過法官的調解,以及看到庭上孩子的表現後,孩子媽也意識到自己如果硬要爭奪女兒的撫養權,不利於女兒的成長,所以最終並沒有起訴要求孩子的撫養權。

她接受了法官的建議,在爭奪撫養權之前,先彌補自己這些年在女兒心中的缺位,並承諾之後每月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

撫養權該給誰?

網友吵翻了!

出門不帶方向感斯基:評論想的太簡單,有沒有想過在孩子一歲的時候男方入了監獄,媽媽想帶走孩子但是卻被男方一家阻撓,這種爺爺奶奶和爸爸能怎麼教育孩子?肯定每天告訴孩子你媽媽不要你了,你要對你爸爸和爺爺奶奶好,你媽媽是壞人這種話啊很多軍人家庭也是孩子和父親或母親長期分離,但是為什麼他們的孩子能夠體諒父母?因為長輩不會對他們進行仇恨教育

恆鑰醫美·徐園園:說媽媽一走了之的都是坐著不腰疼的,那個媽媽已經聲明要帶走孩子 是男方那邊堅決不肯啊。憑什麼指責媽媽 如果那個媽媽不離開那個家庭 那麼有可能現在雖然表面是一家人了二而其實根本無力撫養孩子長大 那個媽媽沒有自暴自棄而是自強自立現在有能力不也挺好 至少孩子後續的生活會穩定些! 再來說那個爸爸 如果靠譜 7年來為什麼不為了孩子去拼搏?到現在還是朝不保夕?為什麼孩子說自己沒有媽媽 那是因為家長的仇恨教育!是家長的引導有問題 有些事情很無奈 不是旁人能說清楚的

對著陽光 打噴嚏:還是應該給媽媽,爸爸真的不靠譜

石樓閒睡鶴:沒人注意到這個女方是因為男的犯罪被判刑才逃離的麼?而且當時據說帶不走孩子。所以光怪女方光生不養合理麼?沒探望確實是她的問題,但是不排除是因為對男方家庭有巨大心理陰影呢?盜竊入獄,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啊!我個人覺得男方家庭有把怨恨灌輸給孩子了,說什麼我沒有媽媽之類的,起碼情感教育沒有到位。這樣處理,孩子表面上波瀾不驚,其實多數內心還是很受傷害的。個人覺得男方有前科,且這樣的教育方式,從長遠來看真的會害了這個女兒

小老鼠:大家在責備這個媽媽的同時有沒有想過這個爸爸其實更不靠譜,17歲的花季生了孩子,這個媽媽自己原來還是個孩子,要面對一個人撫養孩子和一個那樣的家庭,她能過上現在的生活完全和自己的努力分不開,而爸爸呢,現在反到是帶著女兒要求支付撫養費,我想想這個撫養費如果一次性支付到位的話會被誰用了也不知道,所以我覺得最好的結果就是這個媽媽後面通過陪伴和探視給孩子一個正面積極的生活態度,讓孩子不要生活在那種“你沒有媽媽,你媽媽不要你了”的謊言中。

✨晶晶✨:有時候的缺席,並不是自己想缺席。我的一個朋友,孩子兩歲的時候老公出軌,她提出離婚,卻爭取不到撫養權,她把當時的全部身家五萬塊錢一次性支付了撫養費,卻不給她看孩子一眼,買東西去被孩子奶奶扔出來。孩子五歲的時候,她問我我的兒子穿多大的衣服,她想給孩子買衣服,卻不知道孩子多高多胖了,而且買了還得以孩子姑姑的名義送過去,不然會被扔掉。真的非常心酸

綏厚養和:具體情況得具體分柝。有前科的爸爸,知錯即改,亦可以成為一個好爸爸呀!

小籃子:自己做了媽媽以後才懂,支持媽媽。爸爸家的教育就有問題,很懷疑孩子給那樣的家庭教育,不僅僅是沒錢的問題,還有積極向上樂觀的心態。媽媽當初年紀還小,也是被迫離開孩子,之前沒給撫養費確實也怕錢會被爸爸胡亂花掉。

其徐如林:雖然著當媽的不太靠譜,但是當爸的更不靠譜!法官採取了折中的辦法,先接觸,培養感情,孩子會做出正確的判斷!

ivyvivimi:再苦再累再窮、都不是理由、孩子要的是陪伴…

2153。:七年都不看一眼 有啥臉來爭奪撫養權

經濟條件更好就能獲得孩子撫養權?

怎樣的情況下才能申請變更?

“從本案新聞內容看,雙方之前很可能是同居關係。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提起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之訴,要求法院處理同居期間的子女撫養問題。在實體撫養問題審理中,對於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法院的裁判思路基本相同。”“律師來了”簽約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怡薇說。

6年未見的女強人媽媽與有前科的爸爸,誰更適合撫養孩子? 撫養權歸屬,主要看這些方面


孫怡薇

擅長婚姻家事糾紛處理、私人財富管理法律籌劃

1、 法院如何確定孩子撫養歸屬?

首先是孩子的年齡。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隨女方生活。

《民法總則》施行後,對於八週歲以上子女,司法實踐中法院應考慮子女的意見。本案新聞中的小女孩尚不滿八週歲,因此,在處理時法院會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進行綜合考慮,這從新聞披露的法院裁判理由也能看出。

那麼如何衡量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這其中的考量因素是多方面的:

(1)父母經濟能力。我們必須消除一個誤區即認為父母的經濟條件決定撫養歸屬,實際上,父母的經濟能力只要能夠維持孩子在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即可,並不是說哪一方收入多孩子就歸哪一方。

(2)以往撫養情況和撫養現狀。新聞中,孩子七年來一直是由父親撫養照顧。實踐中,法院通常也都會了解孩子自出生起的撫養照顧情況,會更傾向於讓孩子生活在其習慣的生活環境中,不會輕易改變孩子原本穩定的生活環境。

(3)撫養時間。這是新聞中法院將孩子判歸父親直接撫養的另一原因。對於孩子來說,除了必要的經濟基礎,更重要的是充足的陪伴和照顧,因此,如果一方工作過於繁忙也是不利於爭取直接撫養孩子的。

除此之外,父母是否存在暴力、惡習等不利於撫養孩子的情形、雙方的身體健康、受教育水平、可生育能力等也是法院會綜合考量的因素。至於實踐中常見的祖父母優勢比較,則需要以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為前提,否則應當優先比較父母的撫養優勢。

2、 不直接撫養方的探望權

七年後媽媽重新出現在孩子生活中,雖然未能爭取到直接撫養孩子的權利,但是仍然享有探望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以雙方協議為先,協議不成可由法院判決。

實踐中,無特殊情況,杭州市基層法院判決的探望頻率一般為每個月一至四次。此外,探望權的行使也要以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為原則,如果一方在探望子女時,存在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訴至法院要求中止探望。

3、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判決後也不必然代表孩子一直會由父親直接撫養,女方仍然有可能變更撫養關係。

第一種方式是協議,父母雙方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而且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變更協議也可以對撫養費作出約定。

第二種方式是訴訟變更,但是想要法院支持變更的主張必須符合法定情形: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三)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第三項的年滿八週歲也是實踐中根據《民法總則》作的相應調整。因此,如果孩子年滿八週歲,在和媽媽相處後,表示出想要與媽媽一同生活的意願,在無不利於直接撫養的因素,女方也確有可能通過訴訟請求變更撫養條件。當然除此之外,也可以以其他正當理由申請變更,是否能被法院採納需要視具體案情再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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