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兄弟分家產上演全武行 弟弟持斧砍傷哥哥

不完美媽媽 法律 刑法 攝影 北青網 2019-04-25
5旬兄弟分家產上演全武行 弟弟持斧砍傷哥哥

哥哥朱秦屢次主張分家產,還揚言“誰攔我就砍誰”,為此弟弟朱漢搶過斧頭,朝哥哥頭上砍去,而他也因此被訴故意殺人罪。4月23日,通州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剛一被帶入法庭,朱漢就看了哥哥朱秦一眼,但哥哥面無表情,甚至沒有抬眼看朱漢。

哥哥為分家產放狠話 沒想到弟弟先出手了

公訴機關控,2018年10月1日19時許,朱漢在北京市通州區某室內,因分家產問題與哥哥朱秦發生糾紛,後持斧子多次擊砍朱秦頭部及手部等處,致其受傷,經鑑定為輕傷一級。

2018年10月1日,朱漢被民警查獲,同時起獲1把涉案斧子。

公訴機關認為,朱明故意殺人,致一人輕傷一級,情節較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朱漢稱,2013年父親過世後,房子作為父親的遺產一直沒有分配。

2018年10月1日之前,朱漢稱自己突然收到朱秦兩封信,要求母親償還朱秦贍養姥姥的136萬。在三弟朱唐多次致電解釋時,朱秦稱要錢,沒錢就賣房,並多次揚言“誰攔我我就殺誰”。

朱漢不同意分家,稱母親就這一套房子,自己也沒有工作,已經在母親家住了四五年了。對於分家,朱漢想等到母親過世後再考慮。

三弟朱唐極力主張通過法律程序處置房子分家產,但朱秦不願接受,其要求母親支付他當初贍養姥姥的花費。對於朱秦的做法,朱漢認為其“就是個人渣”。

朱漢表示,對於三兄弟爭家產,母親曾說過等自己百年之後,三兄弟願意怎麼“搶”就怎麼“搶。”

同年10月1日,朱秦來到朱漢與母親所住的房屋,朱漢叫來三弟朱唐一起商量。但之間並沒有發生衝突。

當時朱漢對坐在沙發上的朱秦提議去餐桌商量,但朱秦一動不動,感覺有問題。之後朱唐離開了一下,就瞥到朱秦從背後拿出一把斧頭,想到之前他多次揚言“誰攔我就砍誰”的話,怕他動手就一把將斧頭奪過來,向著朱秦胡亂掄了過去。

當時砍了有幾分鐘時間,朱唐在旁邊攔著,當時腦子一片空白,沒想到後果,但並沒有殺人的念頭。後來自己三叉神經病發,腿使不上勁,沒力氣就停了。

對於朱秦是從哪裡將斧子拿出來的,朱漢表示並不清楚。他稱“對哥哥造成的傷害感到非常抱歉。”

獨自提出分家方案 索要贍養費136萬

庭上,朱秦表示,自己提出分家產是想將幾個家庭分開,避免矛盾。

之前朱秦徵求過母親意見,但她不同意。當時老三朱唐曾提出過也要到母親的房子居住,為了避免這種狀況,朱秦提出分家產,還表示“如果不分房,早晚要出事。”在與其他人溝通時,朱秦承認也確實說過“誰攔我我砍誰”的話。

朱秦稱他在85年至92年期間在東北贍養過姥姥,當時自己月基本工資66元,但有不菲的獎金,每月他都會掏出50元給姥姥。姥姥在搶救時還掏過6000多元醫療費。

136萬贍養費是根據自己當年和現在的工資水平折算的,是自己單獨提出的,沒有得到任何人的認可。

對於涉案的斧子,朱秦表示斧子不是自己帶來的。他是坐長途客車從唐山到北京的,根本帶不過來管制刀具。其次這種斧子已經停產了。因此不可能是他帶來的。

朱秦稱事發時他坐在沙發上,朱漢從側後方的臥室出來,突然拿出斧子砍向朱秦,自己一下子蒙了,之後才想起來招架。之後聽到朱唐跑出去,嘴裡喊著“殺人了”,意識到應該有人會報警了。

朱秦就朱明砍傷自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索賠20餘萬元。

焦點: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

此案爭議的焦點在於朱漢是否具有故意殺人的意圖,公訴人表示,朱漢在公安機關供述時曾多次明確表示“朱秦就是個就是個人渣,不砍死他他早晚要砍別人。”與朱漢用斧子砍傷朱秦頭部的行為相符合。未造成重傷或死亡的後果是因為朱漢“沒勁了,砍不動了。”

辯護人則強調,在砍傷朱秦後,朱漢有活動能力但並沒有繼續侵害行為。朱漢的犯罪行為不應構成故意殺人,而是故意傷害。

辯護人認為,雙方矛盾的起因是朱秦強行要分家產並威脅幾人“誰攔我我砍誰”,但事發當天兄弟三人在協商中並沒有產生爭吵,朱漢並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動機。對於斧子到底是從何處而來,誰先拿出的斧子,雙方均稱是對方掏出的,目前雖無法證實,但若朱漢心存殺機,在先動手的情況下,不會僅僅造成輕傷一級。因此認為朱漢並不具有主觀殺人的動機。

此案未當庭宣判。(文中均為化名)

攝影報道/北京青年報記者 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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