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

不完美媽媽 戀愛 林森 農村 我們在一起 服裝 如願小女人日記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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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

感情的事,哪能非黑即白,總會千絲萬縷,無法理清。

婚姻的終結,也是往事的告別,不論我們在一起生活多少年,不論我們養成了什麼樣的依賴與習慣,我們都要學會斷舍離。

戀戀不休的牽扯,才是最傷人的折磨。

宋倩與林森自由戀愛,他們是大學校友,同校不同班,因為來自同一個城市,他們開學認老鄉時就熟識了,之後每次放假和開學都會約好一起走,大三那年兩個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在假期見了雙方父母,父母都同意。

大學畢業,他們回到了家鄉的城市,林森進了外企,宋倩考了公務員。雙方父母出資首付買了婚房裝了修,兩個人很快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第二年還順利的抱上了女兒。

宋倩與林森,過著幸福的小日子,婆婆和母親輪班從農村來給帶孩子,他們夫妻上班,掙錢,還房貸,日子雖然有點壓力,但夫妻恩愛,也是幸福。

宋倩以為,就這樣與林森過一輩子,不求大富大貴,只願恩恩愛愛,有精力好好培養女兒長大成人,這一輩子也算圓滿。至於家務活,宋倩工作輕鬆,她做的多,但是從來不挑林森,久而久之,林森也習慣了宋倩為這個家所付出的一切,他只想多多掙錢,給宋倩安逸的生活。

讓宋倩難以置信的是,他們的婚姻也沒有逃過七年之癢,林森出軌了,和他公司的一位女同事。

宋倩撞見林森開車接送女同事上下班,看見她下他的車依依不捨的和他吻別時,宋倩的心都碎了,十多年的愛情之夢也碎了。

宋倩給林森一次機會,如果他改過自新,收心回家過日子,她不打算離婚,畢竟女兒需要一個完整的家需要父愛,畢竟她還愛他。可是林森並不以為然,他依然和情人藕斷絲連。

宋倩與林森離婚了,宋倩補償林森一筆錢,房子女兒歸她,當她與林森辦完手續那一刻,心裡五味雜陳。

宋倩哭了,是傷是痛是不捨還是和往事的告別!

林森並不想搬走,他找了各種藉口:離了,我才真的知道錯了,我想你給我一次悔改的機會,看我的表現。女兒太小,不知道我們離婚,也不能接受我經常不回家。我暫時沒有住的地方,等我租到房子就搬走……

每一條藉口理由都那麼的充分。最主要的是林森居然搬來了雙方父母。

宋倩心軟了,離婚不是因為宋倩不愛林森,而是她認為林森不愛她了。

如果婚姻能夠維持下去,誰希望它破碎。她答應了林森離婚不離家,他們過起了同一屋簷下的分居生活。

林森只消停一段時間,老毛病又犯了,而且名正言順的繼續找情人,還振振有詞地說:宋倩,我不是你老公,我們離婚了,你管不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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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

感情的事,哪能非黑即白,總會千絲萬縷,無法理清。

婚姻的終結,也是往事的告別,不論我們在一起生活多少年,不論我們養成了什麼樣的依賴與習慣,我們都要學會斷舍離。

戀戀不休的牽扯,才是最傷人的折磨。

宋倩與林森自由戀愛,他們是大學校友,同校不同班,因為來自同一個城市,他們開學認老鄉時就熟識了,之後每次放假和開學都會約好一起走,大三那年兩個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在假期見了雙方父母,父母都同意。

大學畢業,他們回到了家鄉的城市,林森進了外企,宋倩考了公務員。雙方父母出資首付買了婚房裝了修,兩個人很快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第二年還順利的抱上了女兒。

宋倩與林森,過著幸福的小日子,婆婆和母親輪班從農村來給帶孩子,他們夫妻上班,掙錢,還房貸,日子雖然有點壓力,但夫妻恩愛,也是幸福。

宋倩以為,就這樣與林森過一輩子,不求大富大貴,只願恩恩愛愛,有精力好好培養女兒長大成人,這一輩子也算圓滿。至於家務活,宋倩工作輕鬆,她做的多,但是從來不挑林森,久而久之,林森也習慣了宋倩為這個家所付出的一切,他只想多多掙錢,給宋倩安逸的生活。

讓宋倩難以置信的是,他們的婚姻也沒有逃過七年之癢,林森出軌了,和他公司的一位女同事。

宋倩撞見林森開車接送女同事上下班,看見她下他的車依依不捨的和他吻別時,宋倩的心都碎了,十多年的愛情之夢也碎了。

宋倩給林森一次機會,如果他改過自新,收心回家過日子,她不打算離婚,畢竟女兒需要一個完整的家需要父愛,畢竟她還愛他。可是林森並不以為然,他依然和情人藕斷絲連。

宋倩與林森離婚了,宋倩補償林森一筆錢,房子女兒歸她,當她與林森辦完手續那一刻,心裡五味雜陳。

宋倩哭了,是傷是痛是不捨還是和往事的告別!

林森並不想搬走,他找了各種藉口:離了,我才真的知道錯了,我想你給我一次悔改的機會,看我的表現。女兒太小,不知道我們離婚,也不能接受我經常不回家。我暫時沒有住的地方,等我租到房子就搬走……

每一條藉口理由都那麼的充分。最主要的是林森居然搬來了雙方父母。

宋倩心軟了,離婚不是因為宋倩不愛林森,而是她認為林森不愛她了。

如果婚姻能夠維持下去,誰希望它破碎。她答應了林森離婚不離家,他們過起了同一屋簷下的分居生活。

林森只消停一段時間,老毛病又犯了,而且名正言順的繼續找情人,還振振有詞地說:宋倩,我不是你老公,我們離婚了,你管不著我!

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

宋倩才知道,她一次次的心軟,得到的是更大的傷害。離婚之後她依然給林森洗衣服做飯,而林森卻不交她一分錢,還不知道感恩,回到家裡理所當然的享受一切。

宋倩發現林森死皮賴臉的樣子太醜陋。是她的心軟,讓這個男人越來越無恥。她終於和林森攤牌,你走吧,既然離婚了,你走吧,這個家不需要你,女兒不需要你,我更不需要你!

他們終於鬧得天翻地覆,包括雙方父母都出了面,林森才搬走,搬家時還罵宋倩忘恩負義,一定是外面有人了……

宋倩終於長出一口氣,她早就應該下這個決心,是自己的心太軟,才讓林森一次次傷害她。特別是離婚手續都辦了,還有惹那麼久的氣,不值得。

其實好多夫妻,離婚手續辦了,兩個人還要在一起生活,這種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往往給兩個人帶來的傷害更大。

我有一個朋友,夫妻離婚半年之後,又重新搬到一起,朋友以為緩和緩和,可以復婚。可是男人搬回來住,並沒有復婚的意思,朋友說領結婚證,男人說啥也不去。他們無證在一起一年之後,就矛盾重重,兩個人不在一起吃不在一起住,自己的衣服自己洗,自己掙的錢自己花,唯一中間有一個孩子,看著父母之間連陌生人都不如,心裡特別難過。

終於有一天,他們大爆發,狠狠地吵了一架,之後勞燕分飛,徹底絕裂,從此路人也不是。他們離婚之後又搬到一起,又離開,就如同傷疤好了揭開,又相互給傷口撒點鹽,讓痛循環罷了。

離婚不離家,掩人耳目,欺騙自己,既沒有安全感,又相互懷疑。離婚的兩個人,心裡萬千仇恨積怨,天天面對,無非是把這些積怨每天都翻出來一遍,互相傷害一番。

不是每一個人的婚姻都必須幸福,學會嚮往事告別,學會不依賴任何人。離婚了,就徹底分清,不是一家人啦,不要住在一起了!

我們不會離婚,也不會再愛了

復婚不領證的婚姻,還是算了吧

復婚容易,再幸福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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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

感情的事,哪能非黑即白,總會千絲萬縷,無法理清。

婚姻的終結,也是往事的告別,不論我們在一起生活多少年,不論我們養成了什麼樣的依賴與習慣,我們都要學會斷舍離。

戀戀不休的牽扯,才是最傷人的折磨。

宋倩與林森自由戀愛,他們是大學校友,同校不同班,因為來自同一個城市,他們開學認老鄉時就熟識了,之後每次放假和開學都會約好一起走,大三那年兩個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在假期見了雙方父母,父母都同意。

大學畢業,他們回到了家鄉的城市,林森進了外企,宋倩考了公務員。雙方父母出資首付買了婚房裝了修,兩個人很快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第二年還順利的抱上了女兒。

宋倩與林森,過著幸福的小日子,婆婆和母親輪班從農村來給帶孩子,他們夫妻上班,掙錢,還房貸,日子雖然有點壓力,但夫妻恩愛,也是幸福。

宋倩以為,就這樣與林森過一輩子,不求大富大貴,只願恩恩愛愛,有精力好好培養女兒長大成人,這一輩子也算圓滿。至於家務活,宋倩工作輕鬆,她做的多,但是從來不挑林森,久而久之,林森也習慣了宋倩為這個家所付出的一切,他只想多多掙錢,給宋倩安逸的生活。

讓宋倩難以置信的是,他們的婚姻也沒有逃過七年之癢,林森出軌了,和他公司的一位女同事。

宋倩撞見林森開車接送女同事上下班,看見她下他的車依依不捨的和他吻別時,宋倩的心都碎了,十多年的愛情之夢也碎了。

宋倩給林森一次機會,如果他改過自新,收心回家過日子,她不打算離婚,畢竟女兒需要一個完整的家需要父愛,畢竟她還愛他。可是林森並不以為然,他依然和情人藕斷絲連。

宋倩與林森離婚了,宋倩補償林森一筆錢,房子女兒歸她,當她與林森辦完手續那一刻,心裡五味雜陳。

宋倩哭了,是傷是痛是不捨還是和往事的告別!

林森並不想搬走,他找了各種藉口:離了,我才真的知道錯了,我想你給我一次悔改的機會,看我的表現。女兒太小,不知道我們離婚,也不能接受我經常不回家。我暫時沒有住的地方,等我租到房子就搬走……

每一條藉口理由都那麼的充分。最主要的是林森居然搬來了雙方父母。

宋倩心軟了,離婚不是因為宋倩不愛林森,而是她認為林森不愛她了。

如果婚姻能夠維持下去,誰希望它破碎。她答應了林森離婚不離家,他們過起了同一屋簷下的分居生活。

林森只消停一段時間,老毛病又犯了,而且名正言順的繼續找情人,還振振有詞地說:宋倩,我不是你老公,我們離婚了,你管不著我!

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

宋倩才知道,她一次次的心軟,得到的是更大的傷害。離婚之後她依然給林森洗衣服做飯,而林森卻不交她一分錢,還不知道感恩,回到家裡理所當然的享受一切。

宋倩發現林森死皮賴臉的樣子太醜陋。是她的心軟,讓這個男人越來越無恥。她終於和林森攤牌,你走吧,既然離婚了,你走吧,這個家不需要你,女兒不需要你,我更不需要你!

他們終於鬧得天翻地覆,包括雙方父母都出了面,林森才搬走,搬家時還罵宋倩忘恩負義,一定是外面有人了……

宋倩終於長出一口氣,她早就應該下這個決心,是自己的心太軟,才讓林森一次次傷害她。特別是離婚手續都辦了,還有惹那麼久的氣,不值得。

其實好多夫妻,離婚手續辦了,兩個人還要在一起生活,這種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往往給兩個人帶來的傷害更大。

我有一個朋友,夫妻離婚半年之後,又重新搬到一起,朋友以為緩和緩和,可以復婚。可是男人搬回來住,並沒有復婚的意思,朋友說領結婚證,男人說啥也不去。他們無證在一起一年之後,就矛盾重重,兩個人不在一起吃不在一起住,自己的衣服自己洗,自己掙的錢自己花,唯一中間有一個孩子,看著父母之間連陌生人都不如,心裡特別難過。

終於有一天,他們大爆發,狠狠地吵了一架,之後勞燕分飛,徹底絕裂,從此路人也不是。他們離婚之後又搬到一起,又離開,就如同傷疤好了揭開,又相互給傷口撒點鹽,讓痛循環罷了。

離婚不離家,掩人耳目,欺騙自己,既沒有安全感,又相互懷疑。離婚的兩個人,心裡萬千仇恨積怨,天天面對,無非是把這些積怨每天都翻出來一遍,互相傷害一番。

不是每一個人的婚姻都必須幸福,學會嚮往事告別,學會不依賴任何人。離婚了,就徹底分清,不是一家人啦,不要住在一起了!

我們不會離婚,也不會再愛了

復婚不領證的婚姻,還是算了吧

復婚容易,再幸福很難

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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