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堪家暴連砍丈夫51刀獲刑,家暴如何防範?
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後,黑龍江九三農墾區女子王某被丈夫郭某辱罵毆打,直至次日凌晨4時。郭某睡著後,王某給三姐發信息:“我想殺他,我不殺他,他也得殺我,殺了他...
2009年11月22日,在黑龍江樺南縣,丈夫吳仁貴因向妻子初祁蓮要錢未果,便對她實施毆打。次日早上,吳仁貴繼續毆打初祁蓮,致其無法起身。當晚,初祁蓮趁他熟睡,將他勒死,並將屍體掩埋於自家廁所。2018年11月12日,當地警方在初祁蓮的指認下,挖出吳仁貴屍骨。2019年2月12日,該案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檢察官稱,提審時被告人告訴他,在他們二人結婚30多年間,吳仁貴常不分場合、不分輕重、不論緣由地打罵她,為此她多次住院,她提過離婚,也向派出所求救過,但為了孩子她最終還是選擇了隱忍。檢察官提到,若如她所說,該案被害人本身存在重大過錯,但這一情況卷宗中沒有記錄。
經過檢方與警方大範圍走訪取證,初、吳二人的性格特點和婚姻家庭等情況清晰呈現。吳仁貴脾氣暴躁,嗜酒、耍錢,不掙錢養家,在家庭中沒有承擔起為夫為父的責任,妻子恨他、怨他,孩子恐他、怕他。2019年5月15日,初祁蓮所在村的全村村民出具了聯保信,懇請司法機關對初祁蓮從輕處罰。
2019年8月23日,法院一審認定初祁蓮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其有罪,但是請合議庭綜合被害人具有重大過錯的酌定從輕情節以及被告人年紀大、主觀惡性低、社會危險性不大、誠懇悔過等因素給予初祁蓮最為適當的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