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逼得太狠了”,女子不堪家暴勒死丈夫獲刑10年......'

樺南 不完美媽媽 佳木斯 黑龍江省 法律 閻良區人民檢察院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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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向黑龍江省樺南縣公安局轉交“關於在押人員吳某檢舉吳仁貴(化名)之妻殺人案的線索核查”,該局接收線索後進行了初查和摸排,瞭解到吳仁貴於2009年冬天下落不明,有村民反映吳仁貴可能被其妻初祁蓮殺害。於是,公安機關將初祁蓮傳喚至公安局。

經審訊、政策教育,初祁蓮主動交代了案情:2009年11月22日,吳仁貴因向初祁蓮要錢未果,便對她實施毆打。次日早上吳仁貴又對她進行毆打,她被打得只能躺在炕上,想著多年的折磨與痛苦,內心充滿恨意。當晚,初祁蓮趁吳仁貴熟睡之機,用尼龍繩套住吳仁貴脖子,將對方從炕上拖拽到院內,致其死亡,後將屍體掩埋於房後自家廁所內。2018年11月12日,樺南公安局偵查員在初祁蓮的指認下,對吳仁貴埋屍點進行清理,挖出一具人體屍骨,經鑑定,系吳仁貴本人。

2019年2月12日,該案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由我承辦。初次見初祁蓮是在看守所,一個普通的農村老太太,粗糙的雙手,滿臉的皺紋,不多的話語,眼裡充滿緊張。提審時,她幾度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淚水橫流。她說:“他把我逼得太狠了,欺負了我一輩子,不然我也不會殺了他……”提審時她還告訴我,他們二人結婚30多年,在這30多年裡,吳仁貴常不分場合、不分輕重、不論緣由地打罵她,為此她多次住院,打得太狠時她也提過離婚,也向派出所求救過,但為了孩子她最終還是選擇了隱忍。若如她所說,該案被害人本身存在重大過錯,但這一情況卷宗中沒有記錄。

在訊問結束後,我立刻聯繫了公安機關,與偵查人員一起探討了案情,並制定了詳細的補查提綱。首先,要求公安機關向初祁蓮的兒子、兒媳、親屬瞭解初吳二人身高體重、性格特點、興趣喜好、為人處事、人際關係、婚姻狀況等,並著重對是否存在幫凶的可能進行調查;其次,向嫌疑人與被害人所住村的村幹部、婦聯主任、村醫、鄰里朋友瞭解和查證上述相關情況以及案件發生的社會影響;第三,向初祁蓮所供述的就醫醫院、報案派出所進一步核實和調取相關證據。

經過大範圍的走訪、調查、排查、取證,初、吳二人的性格特點和婚姻家庭等情況清晰呈現。吳仁貴脾氣暴躁,嗜酒、耍錢,不掙錢養家,在家庭中沒有承擔起為夫為父的責任,妻子恨他、怨他,孩子恐他、怕他。而初祁蓮勤儉持家、吃苦耐勞,為孩子忍辱負重,在兒子眼中她是一位好母親,在村民眼中她是一位和善的人。

2019年5月15日,初祁蓮所在村的全村村民出具了聯保信,表達了對她遭遇的同情,懇請司法機關對初祁蓮從輕處罰,給予其重新做人的機會。收到該信後,考慮到案件的社會關注度和影響力,我馬上向領導進行了彙報。領導表示要有重視社會影響的意識和警覺,同時強調對案件細節的審核,並要求慎重、合理地發表庭審意見。2019年8月1日,該案開庭審理,作為出庭檢察官我發表瞭如下意見:初祁蓮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其有罪,但是請合議庭綜合被害人具有重大過錯的酌定從輕情節以及被告人年紀大、主觀惡性低、社會危險性不大、誠懇悔過等因素給予初祁蓮最為適當的處罰。

8月23日,佳木斯市法院一審認定初祁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生活中,像初祁蓮一樣深受家庭暴力傷害的女人有很多,希望這些女性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對暴力說不,也期待社會相關單位和機構能夠幫助這些備受折磨的女人們。讓初祁蓮這樣的悲劇少一些,再少一些。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王慧君(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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